嫌疑人自首后陈述作案过程。(通讯员 供图)
民警向受害人退还被盗取现金。(通讯员 供图)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李开明、高蔚)远安居民小汪(化名)因一时贪念,盗取了他人银行卡8000元钱,阅读公安机关防诈骗宣传单后幡然悔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5月17日晚上9时,小汪在远安县鸣凤城区一家银行的自动提款机存钱时发现,柜员机中一张银行卡未取回。因一时贪念,他将卡中的余额转入自己卡中,当晚,在另一处取款机取走8000元现金。
回到家后,小汪忐忑不安,仔细阅读责任区民警上门发放的防诈骗宣传单后,感到害怕和内疚,时刻担心警察或者失主找上门,内心的压力导致小汪寝食难安。经过36小时的挣扎后,5月19日上午9时,小汪携带8000元现金来到远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自首。
面对办案民警,小王说出了自己的歉意和忏悔。他表示,阅读防诈骗宣传单后,他明白了盗取他人银行卡是一种信用卡诈骗行为,所以最终选择了自首。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小汪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将根据其自首情节,提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司法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