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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喊捉贼” 夷陵民警由一张账单撕破谎言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4日07:29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罗敏、高翔)朋友好心收留,他却见财起意,并上演“贼喊捉贼”的荒唐戏码,近日,夷陵警方侦破一起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被执行逮捕。

8月29日,黄某某报警称位于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办罗河二巷一租住房财物被盗,被盗物品包括3500元现金和价值12000余元金银首饰,以及其朋友李某某价值5000元的手机芯片。

民警出警后,暂住在黄某某家里的李某某称是他发现其价值5000元芯片被盗后,告知黄某某夫妇检查有无被盗,夫妇二人检查发现被盗后报警。李某某指着二楼卫生间没有安装防盗网的窗户,称小偷就是从这爬进来的。但是经过民警细致勘查,未发现窗户上有明显攀爬痕迹。民警心存疑虑,遂通知黄某某、姜某某夫妇以及李某某均到一中队配合调查。

民警在对李某某制作询问笔录时,李某某对其芯片来源支支吾吾,前言不搭后语,民警心存疑惑,随即查看了其手机交易明细,发现其在8月23日15时29分给出租车有一笔支付账单,紧跟着15时37分收到“当铺小陈”3200元的扫码支付款。民警随后通过微信和出租车司机取得联系,司机回忆称该男子是在罗河路电信小区旁上车,在宜昌市胜利三路公交车站下车,且在车上和司机吹嘘打牌赢了,别人用金银首饰抵账。此时,民警心里有底后,立即安排一组人前往胜利三路公交车站,在此附近寻找“当铺小陈”。因其下车支付车费后仅8分钟就收到当铺的支付款,说明该当铺离其下车地方不远。后民警找到当铺,进一步证实了李某某的作案嫌疑。

在铁的证据面前,李某某交代了其在黄某某家居住期间,趁黄某某和其妻子姜某某不在家时,将姜某某放在卧室衣柜内的2600元现金和金银首饰盗走变卖所得3200元,合计5800元违法所得用于个人挥霍。

【责任编辑:闻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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