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张元媛 通讯员王艳 李明)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4月14日起,“商转公”“免自筹”业务再添新渠道。
“免自筹”即缴存职工无须提前结清商业贷款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意味着对符合条件办理“商转公”业务的贷款客户,可通过不同方式实现“免自筹”办理“商转公”业务。对于商贷银行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湖北银行的客户,无需提前结清商贷,可直接向商贷银行申请办理“商转公”直转业务。对于以上三家银行以外的贷款客户,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出了与担保公司合作业务,借款人可通过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方式实现“免自筹”。后期,宜昌还将积极推动更多商业银行开通“商转公”直转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