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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 品牌赋能 助推公益诉讼高质高效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8日09:50 来源: 三峡晚报

2020年7月15日,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宜昌市农业农村局在长江宜昌江域开展江面巡航,实地查看长江生态治理和自然资源保护情况。

公益诉讼检察官查看被毁林地修复情况。

伍家岗区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特大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17年以来,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成立由员额检察官、技术人员、法警组成的公益诉讼办案组,秉承着“敢、担、齐、实”的优良工作作风,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8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4件,磋商程序解决4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3件50人。

区检察院立足保护长江母亲河,结合公益诉讼职能打造“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品牌,督促被告投放成鱼4900余千克、鱼苗208万尾,启动追偿长江生态修复费用207万元。2019年打造长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品牌荣获市委市政府“宜昌生态环境保护奖”。2021年副检察长李若同志因公益诉讼工作成效突出被评为伍家岗区“高质量发展先进个人”。李某某等8人非法捕捞案2020年入选“全省长江流域十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督促自然资源部门履行土地生态恢复职责案被评为宜昌市2021年度公益诉讼参与社会治理优秀案例。

围绕大局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区检察院找准公益诉讼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切实扛起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检察责任。

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山清水秀美丽伍家建设,共督促修复被污染土地和修复生态100余亩、补植复绿5000余株。如,杨某某污染环境案件中被危险废物污染的联丰村地块未依法治理,污染物的挥发将损害人的呼吸系统,污染物的渗漏将污染地下水。区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程序,督促环保部门依法责令杨某某参与治理了受污染的690立方米土地,及时消除了环境污染危害后果。

扎牢国有财产保护的笼子。开展国有财产保护专项公益诉讼行动,针对国有财产保护不到位问题,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5件,推动执法程序的依法启动,督促追缴国有资产800余万元。如,在办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某物流公司罚没收入怠于履职一案中,协调房屋征收部门、乡镇、村委会、以及自然资源部门,督促某物流公司主动上缴罚款,避免了国有财产流失。

护航文明文化健康发展。区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通过个案办理,积极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度介入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和红色文化传承。如,区检察院在办理东艳路占道施工案件中,对承建公司因城管局未及时履行审批职责,导致占道施工超期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城管部门以该案为契机,建立了指导、服务市场主体的沟通协调机制,把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到了实处。2022年,针对共同村烈士陵园建设问题开展革命历史文物保护专项监督,根据设施建设、祭奠流程管理、烈士史料收集等履职不到位问题,向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部门积极履行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的监管职责,传承好革命红色文化。

用心用情

守护“群众身边的安全”

坚持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为目标,积极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等领域的案件,把监督办案与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紧密联系。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持续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重点针对批发市场、“小饭桌”、网络餐饮等领域的突出问题,立案办理19件,监督行政部门依法充分履职。发挥民事公益诉讼的追责功能,积极探索惩罚性赔偿,加大侵权人的违法成本。如陈某某等人生产、销售添加兴奋剂减肥食品造成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违法行为人支付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并公开赔礼道歉,法院予以支持,有效威慑了潜在违法行为人。

守护“脚底下”的安全。检察机关持续开展“群众身边的安全”专项监督,加大交通安全、道路安全、无障碍通行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针对人行道部分盲道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水泥桩、景观花箱占用,对残疾人出行造成不便和安全隐患情况,区检察院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加强无障碍环境设施的规划建设、改造提升和运行维护等监督管理,不断改善残疾人、老年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

守护未成年人安全。探索在未成年人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对托管机构食品安全、卫生安全、未成年人住宿酒店等问题立案6件,及时发出6件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中发现辖区酒店接待未成年人住宿登记时,未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登记录入,致使未成年人长期在酒店住宿并参与犯罪。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履职,促进宾馆严格落实来访管理制度、情况报告制度,并推动完善辖区旅馆业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

当好纽带

凝聚社会治理现代化合力

区检察院把工作重心放在诉前程序,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的提示、监督作用,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正、自觉整改,行政部门纠正违法或者履行职责达97%,绝大部分案件在诉前阶段得以解决,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以办案助推行业治理。区检察院注重在办案中发现共性问题、普遍问题,积极形成监督规模,促进系统规范、行业整治、区域治理,形成以点带面,标本兼治推动解决系统问题的工作特色。2019年8月,区检察院关注“外卖餐饮”的食品安全隐患,针对美团、口碑、饿了么网络外卖平台上多家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等情况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网络平台监管、规范网络餐饮平台服务经营行为。区食药监局迅速开展执法工作,对全区1044家网络供餐单位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办证133家,经营许可证过期督促更新121家,责令停业下线350家,为外卖饮食安全提供了检察支撑。

以办案助推基层治理。该院从电动车飞线充电现象调查,从而发现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最后通过个别小区、个别区域的治理,系统地推动全区消防安全整治。

以办案助推风险治理。不断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监督对象从“已造成公益损害的”拓展到“损害还没发生但存在损害公益重大风险的”,通过诉前磋商、圆桌会议、检察建议等方式能动履职,加强预防性公益诉讼,不断推动从源头解决公益损害问题。联合相关部门督促解决消防、盲道、食品等领域的安全隐患问题15件。

下一步,区人民检察院将切实履行好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继续把公益诉讼作为践行“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抓紧抓好:一是抓重点,凝聚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能;二是抓实效,切实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的治理效能。三是抓拓展,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通讯员俞维 沙青)

【责任编辑:曹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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