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从提高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给予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上限、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及时修订工程建设项目示范文本、严格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等方面出台具体举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有令必行“采小策”,是有呼必应“采小二”政府采购服务体系的重要保障。市财政局通过全面梳理排查市级层面政府采购制度,建立集中统一发布的“制度清单”,重点围绕体制机制、执行操作、基础管理、监督裁决等,开展全面、深入、广泛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重构,提升各项制度之间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形成上下衔接、左右配套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政策制度清理和制度体系建设,是推行有令必行“采小策”的第一步。市财政局全面排查上位法有规定,市级层面缺乏执行操作具体规定的政策,及时查漏补缺;全面梳理市级层面已经出台的政府采购政策,结合国家和省级政策更新,及时立改废释;全面清理分散的政府采购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删繁就简,及时归并整合;全面清理在政府采购执行操作上存在体制机制桎梏,有碍深度优化政府营商环境的政策,及时优化调整。
经过政策制度清理,市财政局将更新完善、梳理整合后的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分类集成形成政府采购“制度清单”,建立系统完备、分类科学、衔接有序的政府采购政策体系。重点围绕制度建设、场地建设、工作流程、采购文本、质疑处理、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管评”行为、责任清单等“十个标准化”建设,建立标准规范的业务流程体系,有效提高政府采购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审查与发布,是确保有令必行“采小策”落地见效的保障。对拟出台的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市财政局开展全面深入的公平竞争审查,深度排查是否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畅通经济循环,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
经过公平竞争审查通过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采用政策制度清单的形式,在湖北政府采购网、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平台统一发布。同时,市财政局编制政府采购政策制度汇编,及时发放给供应商、采购人、代理机构、监管部门、专家等政府采购参与方。采用线上线下培训、宣传媒体展示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提升政策制度的知晓度和执行率。
定期开展制度体系评估检视,推动政策动态更新和迭代升级,才能让“采小策”永葆活力。市财政局组织采购人定期对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认真检视承诺清单履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绩效评价全过程管理情况、采购合同履行情况、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等。组织中介代理机构对名录登记、从业行为、信用执行等情况进行自查。财政部门定期抽查,及时通报制止违反政策规定的相关行为,建立常态化约谈、整改及责任追究机制,持续提升政策统一性、规则一致性、执行协同性,时刻筑牢政府采购的监管“防火墙”。
三峡日报通讯员 骆君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