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农业发展银行宜昌市分行向宜昌港华物流有限公司投放湖北农发行系统内单笔金额最大的一笔交通物流优惠贷款400万元。 资料图
记者何凡 通讯员刘明兴
核心提示
8月16日,记者从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纾困贷款贴息政策,《宜昌市纾困贷款贴息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8月15日发布印发,该《方案》将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贷款予以180BP(即年化利率1.8%)的贷款贴息,最长时间为180天。
补贴对象聚焦“小老板”
持续承压的疫情形势期间,广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受到的影响大。包括餐饮行业、住宿行业、网吧、影院、旅游客运等小型企业经营主体,都感觉到经营压力不断增加。
该《方案》显示,此次政策贴息对象包括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新闻出版、旅游、零售、仓储行业在本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贷款(含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补贴范围广,针对性较强。
宜昌一家从事个体旅游客运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近段时间旅游行业虽然有所恢复,但情况仍然不容乐观,购买车辆运营保险、日常的经营成本,都是依靠经营贷款才能启动,“真心希望利息能够再低一点,减少我们身上的压力。”
根据金融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上半年,宜昌市各项贷款余额总量4949.46亿元,同比增长15.26%,贷款余额总量、增量均居全省同等市州首位。宜昌市持续加大信贷投放,密集出台多项政策,稳定了经济预期,增强了发展信心,也说明企业融资意愿增强,市场主体融资数量增多。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系列金融助企惠企政策,宜昌市着力强信心、降成本、增信贷,以金融惠企服务帮助市场主体挺过去、活下来、发展好,还需要在融资成本上,更大力度的降低。
年息补贴1.8%
除了补贴范围广,此次贴息力度、强度也达到了“润企普惠”的效果。
《方案》显示,对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给予180BP(即年化利率1.8%)的贷款贴息,贴息总额不超过扣除逾期等因素引起的各类非正常利息后借款人实际已付的利息。
贴息期限最长180天,即自2022年6月1日起算,对银行为贴息对象范围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发放的贷款或者存量贷款,给予最长180天贴息,其中,对于新发放的贷款,自实际发放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给予最长180天贴息;对于存量贷款,以年内到期时间或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给予最长180天贴息。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贴息金额最高分别为100万元和50万元。
在西陵区从事餐饮行业的刘女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她有两家餐馆,为了维持经营,目前已有经营贷80万元,年利率为4.3%左右,如果能符合贴息政策,按照贴息1.8%计算,半年将能节约成本7000多元。
贷款贴息按照“先付后贴”的方式,由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先向银行支付利息,经申报审核通过后,由属地财政部门分批将相应贴息资金拨付市场主体。所需贴息资金由各县市和夷陵区自行负担,市级财政对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补贴50%,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在2023年统一结算。
9月1日起可申请
申请贴息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于9月1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将所需申报材料报送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如住宿餐饮、零售行业向商务部门申报,文体娱乐和旅游行业向文旅部门申报,交通运输行业向交通运输部门申报等。
《方案》要求,贷款贴息申报主体需为依法在本市(含市本级、各县市区)登记机关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质且正常生产经营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办理银行须为宜昌市(含县市区)内银行。
失信或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同一笔贷款,已享受国家和省、市级其他贷款贴息政策帮扶的,非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等情况,不能纳入本次贷款贴息范围。
金融监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要严格履行审核监督职责,确保贷款贴息工作程序合规、结果公正。贴息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获得贴息资金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要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所获得贴息资金要全部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对多头申报、套取、骗取贴息资金,挪用资金用于理财等套利活动的,将按程序追回相应贴息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