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李开明 刘永华)9月20日,远安县委政法委相关负责同志带领信访、公安等部门工作人员深入河口乡黄竹村,对一起山林纠纷进行集体会商和调解,从根本上化解了矛盾。
近年来,远安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创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为抓手,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的理念,着力“四个聚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奋力打造全省平安善治样板。
深入地头化解纠纷。(通讯员 供图)
聚焦“先早前”,做实治本控源
风险评估在“先”。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上项目、做决策的“刚性门槛”,严格执行议事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充分预判矛盾纠纷,畅通给足救济渠道,以科学评估确保科学决策,有效预防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
矛盾排查于“早”。严格执行村居周摸排、乡镇月分析、县级季调度的三级排查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风险精准制定措施,落实“五包”责任,强化终身负责、全面负责的意识,严守法律、政策、公平三条底线,确保矛盾风险及时妥善处置。
工作阵地向“前”。以基层党建为引领,整合基层信访、综治、司法等资源力量,将工作阵地前移,及时发现矛盾、化解矛盾。推行“村规民约+道德理事会”机制,发动群众自治力量,充分发挥“五员”作用(政策宣传员、纠纷调解员、扶贫监督员、民意信息员、环境督查员),促进德治教化引导、群众自治自律,有效减少信访矛盾产生。
部门联动解决疑难信访问题。(通讯员 供图)
聚焦“三严关”,抓实初信重访
办好初信初访严控增量“关”。整合完善县长专线、领导信箱、网上阳光信访大厅等渠道,引导群众更多以网络形式表达诉求。明确13项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指标,落实首访首办负责制,实现开门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制度常态化。落实“1415”办理机制,推动信访问题高质高效一次性解决到位。
狠抓矛盾攻坚严清存量“关”。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制度,将每周二固化为县级领导接访日,安排AB角接访,实现信访群众“想见即见”,依托县级领导力量使一批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化解。扎实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按照“五个一”工作规范,动态更新数据,推动攻坚化解如期清零,信访矛盾存量显著下降。
完善领导机制严抓保障“关”。强化信访联席会议(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等职能作用,健全统筹督查督办工作机制,重要信访问题直接提交给县委、县政府“两办”进行督查,倒逼工作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定期抽查工作责任落实、措施落地等情况,确保专班、专人、专责推进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聚焦“调”与“导”,落实案结事了
及时就地“调”。把先行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前置程序,对群众来访诉求一律“照单全收”,对一般性矛盾纠纷,依法依规就地及时调;对情况错综复杂事项,动员村民代表、乡贤能人和法律服务人员等力量参与深入调;对疑难历史遗留问题、久调不解的信访积案,明确县级领导跟踪督办提级调,确保矛盾纠纷早介入、早调处、早化解。
果断分类“导”。对不适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事项,依法分类导入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定途径;在合法合情合理的前提下,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开展心理疏导和困难帮扶,推动责任单位依法加快办理,力求依法终结、案结事了。
聚焦“三个一”,压实工作责任
责任唯一。系统化构建由“县委书记、政法委书记、信访局党组织书记、乡镇书记、村居书记”组成的“五级书记抓信访”工作责任体系,从属地责任、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三个层次明确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要求,增强化解信访问题的行动自觉。
力量统一。健全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组织,村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全部落实法律顾问,117名“第一书记”和“驻村书记”被纳入排查调解责任体系管理;乡镇整合信访、司法、公安等力量,打造联动调解中心;县一级建立联合接待与矛盾纠纷综合调处机制,推进矛调中心建设,努力实现“一站式”信访服务。
干部专一。把信访部门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基地,加强乡镇和信访部门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一把手”,着力提升干部执行法律政策、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能力,全面提高信访干部整体素质,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