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冯世春)11月8日,宜昌朱女士收到失而复得的“工程款”,一再对民警表示感谢,她说悬着的一颗心总算可以放下了。
11月3日上午,家住宜昌市小溪塔街办的朱女士来到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区分局龙泉派出所寻求帮助,称自己有一笔20万元的工程款因操作失误转错了人。由于对方之前与朱女士有过交易记录,无需再次填写账户信息,一时疏忽,将款项汇入其个人账户。朱女士联系对方时,发现联系不上,得知对方家住夷陵区龙泉镇,于是,朱女士就来到龙泉派出所,希望民警可以帮自己追回这笔款项。
民警安抚朱女士的情绪,详细了解了事情经过。民警调查发现,收款方罗某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松滋警方刑事拘留,无法自行退款。
副所长杨涛随即赶往松滋市公安局寻求配合,通过提审调查,确定20万元汇款与案件无关且犯罪嫌疑人罗某某不知情后,民警耐心与罗某某沟通,对方表示愿意写一份承诺书,并委托家中母亲协助退款。
随后,民警将罗某某自述视频与承诺书交给其母亲,罗母配合公安机关将20万元汇款悉数归还给朱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