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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借银行卡挣快钱 犯“帮信罪”获刑1年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9日16:20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马丽)出借银行卡就能轻松获得不菲报酬,这样的“好事”,你心动吗?如果在朋友圈、微信群里看到类似“广告”,不要以为这是“生财之道”,下一秒可能就会成为犯罪分子的“神助攻”。近日,宜昌市猇亭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帮信罪”案件,用真实的案例和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往往都是陷阱。

2020年12月初,被告人郑某通过王某(已另案处理)获知,出借银行卡及其绑定的手机卡等支付结算工具,帮助非法网络平台转账资金(俗称“跑分”),每张卡每月可获报酬3000元。当月,郑某到两家银行开户,并将办理的银行卡及其绑定的手机卡交给王某用于帮助他人“跑分”,直至2021年3月底才将两张银行卡收回。在此期间,郑某两张银行卡流水金额高达1340.3万元。

而被害人杨某使用手机APP参与网络赌博时,向郑某的工行卡转入资金5000元。“跑分”结束后,王某从“上家”获报酬12000元,先后通过微信给郑某转账5000元,冲抵了郑某所欠王某的个人债务7000元。2021年11月20日,郑某被公安民警查获。同年11月29日,郑某退还杨某资金5000元,取得其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依旧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予依法惩处。被告人郑某伙同他人共同故意实施犯罪,为共同犯罪。

开庭审理中,被告人郑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鉴于郑某有悔罪表现,猇亭法院以被告人郑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8000元。同时追缴被告人郑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2000元,其中向被害人杨某退赔5000元,对其余7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据了解,“帮信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帮信行为社会影响大,串并案突出,辐射面广,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洗钱犯罪均是借助银行卡、移动支付账号实现转账套现。行为人贩卖的银行卡、移动支付账号往往被用于向全国各地不特定的多名被害人实施诈骗,串并案件数量较多,涉案地区广、涉案人数多,为案件侦破及被害人经济损失挽回带来极大困难。

司法实践中,不少人对“帮信罪”认知存在误区,认为仅仅是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号,社会危害性不大,不至于伤天害理,还能额外赚一些“零花钱”,直至案发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追悔莫及。

法官提醒,将自己手机卡、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出租、出借、出售,将都可能构成“帮信罪”,每一张“被出卖”的卡片可能就是电诈分子实施诈骗的工具,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大意或贪图蝇头小利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责任编辑:闻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