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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没喝酒却查出了酒驾 民警提醒谨防“隔夜酒”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3日20:31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李蒙)2月10日上午9时许,宜昌夷陵小溪塔交警中队执勤交警在明珠路与东山四路路口对一辆车牌号为鄂E13***轻型厢式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双眼通红,说话时散发着酒气。执勤交警随即对该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3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检测结果,蒋某惊呼不可能,坚称自己早上未曾饮酒。经进一步询问得知,蒋某前一天在长江市场宵夜时喝了一杯“包谷烧”,早上感觉人很清醒,并未在意便独自驾车出门了。面对执勤人员的批评教育,蒋某竟不知“隔夜酒”会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一时间懊恼不已。经进一步查询发现,该驾驶员于2021年3月2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小溪塔交警中队查获,属于二次酒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夷陵交警提示:酒驾认定的标准“不看时间,看含量”,判断驾驶人是否酒驾,并不是以酒后休息了多长时间或多久之前喝的酒来判断,而是根据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一旦酒精含量超过了标准,就会被认定为酒驾。“隔夜酒”也是酒,如果头天晚上饮酒,第二天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开车,“隔夜酒”有可能仍上头。

【责任编辑:闻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