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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守护一江碧水向东流 猇亭法院答好长江大保护期中卷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5日19:29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毛袅袅)长江万里东注,晓吹卷惊涛。

宜昌市猇亭区的兴发集团宜昌新材料产业园,铜铸的圆形地标上铭刻着“2018.4.24”,看似几个简单的数字、一个普通的日期,却见证着一场重大转型。

这里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长江大保护的立规之地;这一天是总书记对长江大保护的立规之日。

在长江大保护中,作为司法机关,猇亭区人民法院能做些什么?是主动作为还是按部就班?几年来,猇亭法院用行动回答了这个时代命题。

携手联动 化解企业搬迁矛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通过立规矩,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在坚持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发展适合的产业,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

“化工围江”是猇亭区面临的现实问题。为贯彻落实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猇亭区痛下决心实施千亿化工企业转型,推动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

猇亭区某化工企业决定于2021年4月底整体搬迁至另一市区的工业园区内。新厂区与原厂区相隔100多公里,620名员工长期生活居住在原厂区附近,对随企搬迁顾虑重重,便向企业提出先补偿再协商等诉求。企业考虑到培养熟练员工非常不易,而且搬迁到新厂区后急需生产,愿意与员工协商继续履行或变更劳动合同,如果有员工不愿随迁,也可给予补偿。但企业认为部分员工提出的补偿金额太高,且没有依据,企业无力承担,于是与员工之间的协商陷入僵局。

企业搬迁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既涉及劳动者个人权益,又关乎企业经营发展,一旦处理不好容易引发一系列矛盾。

出了问题必须解决。猇亭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决定采取行政调解先调、人民调解协助调、司法调解最终调的方式化解矛盾,若调解未能达成一致再转入法院诉讼程序。

猇亭法院法官在参与调解的过程中,秉持既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又要维护企业的生存发展的原则,反反复复给双方做工作,一边向员工讲法律、依法依规测算补偿金额,一边给企业讲道理,努力寻找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平衡点。最终,在三方联动调解下,620名员工中,365人同意随迁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除仲裁裁决13件外,其它都以调解的方式妥善解决。

主动作为 打造长江“法治护甲”

主动作为,是猇亭区法院在宜昌创建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活动中的态度。

猇亭法院院党组多次召开院党组会和工作例会,制定出台《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为猇亭区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先导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10条具体措施,用硬措施来筑底。

十条措施明确了要建立涉长江大保护案件绿色通道,对涉环境保护类案件实行特殊标识管理,1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并分案,在3个月内审结;要加大环境治理生态补偿和修复工作力度,建立涉环境资源类案件执行台账,在文书生效后10日内优先、重点执行涉环境资源类案件的罚金、违法所得及生态修复费用。要完善案件回访制度,在涉生态环保诉讼案件结案后,在文书生效后5日内进行回访,深入了解生态修复情况,对企业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走上一线 争当护江护水哨兵

大江流日夜,慷慨歌未央。长江碧水绵延,静静讲述着绿色发展的故事。行走在江岸边上,一块块红色“长江哨兵”的铭牌映入眼帘。

“争当‘长江哨兵’、共护一江春水”是猇亭区组织开展的保护长江系列宣传活动。猇亭法院积极响应,动员全院党员干警加入猇亭区长江哨兵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

在猇亭区长堰堤小学,法官助理刘强用生动的案例向学生们宣传《长江保护法》,引起孩子们的兴趣,鼓励他们成为长江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员”,生态保护的“践行者”,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法官刘强向同学们宣传《长江保护法》。通讯员供图

在滨江沿线的织布街上,猇亭法院长江哨兵法律服务志愿者向江边居民、游客、店家耐心讲解《长江保护法》,赠送宣传手册和专门定制的印有猇亭长江美景的冰箱贴,号召大家共同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做长江保护的维护者。志愿者们还来到江边义务巡逻,清除堤岸垃圾。

志愿者向居民做法制宣传。通讯员供图

江潮奔涌,风帆高悬。长江大保护利国利民利子孙,在践行长江生态保护的行动中,猇亭法院永不会懈怠,一定会奋力答好长江大保护这张答卷!

【责任编辑: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