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梁远红)某医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票丢失后,违法行为一直未处理,宜昌高新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对其进行了处罚。近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对税务人员表示,今后一定要加强税法知识学习,让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据介绍,该公司财务人员在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涉税业务时,被告知公司还有发票丢失的违法行为未处理。该财务人员却表示,公司人员更换频繁,不清楚具体情况,并对办税服务厅前台拟处罚款的决定表示异议,希望能免于处罚。前台人员遂请求专岗指导。
纳税人丢失发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税务法治指导员根据该医疗管理咨询公司丢失发票的份数、法定代表人过错情节、申述及危害后果等进行综合考量,对有争议的拟处罚决定给予专业判定,并指导工作人员采用说理式执法文书,将案件事实、证据、裁量情节一一给纳税人解释清楚。最终纳税人对处罚结果心悦诚服,并缴纳了罚款。
据介绍,法治指导员是宜昌高新区税务局在“法审无忧”创新项目中推出的创新举措,由专人担任指导员,“一对一”审核裁定,旨在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向基层延伸,对法制审核“双无忧”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目前,8名干部获得了由宜昌市司法局高新区分局和高新区税务局联合颁发的法治指导员聘书。
宜昌高新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徐佐刚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高新区税务局将积极探索“法审无忧”法制审核项目,不断创新举措,积极稳妥打造“执法风险无忧”“权益保障无忧”的征纳“双无忧”,倾力打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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