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施威伟)9月25日,一名来自安徽某运输企业的工作人员来到湖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八支队十二大队(简称“省高速路政执法八支队十二大队”),主动联系大队执法人员,处理货车超限冲岗违法事宜,并接受处罚。

事情要追索到今年7月28日,当日夜间,一辆运输大件的货车在宜昌高新区G59呼北高速白洋收费站入口上站,收费站收费员告知司机“车辆超限,且出示的超限运输通行证记载信息与货车载货实际情况不符”,货车被拒绝上站。哪想司机一气之下强行驾车冲岗上站。收费员随即将向省高速路政执法八支队十二大队报警,请求协助查处。
接警后,省高速路政执法八支队十二大队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前往白洋收费站调查。执法人员调取了货车冲岗视频、采集了货车信息,询问了收费员现场详细情况。
随后,省高速路政执法八支队十二大队组成了案件专班,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专班通过高警部门查询到车辆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等信息,并协调属地派出所走访货运源头单位通报相关情况。同时,案件专班先期电话告知了运输企业货车司机的违法行为,再书面函告了违法事实和处置要求,督促企业限期到大队接受处理。接到函告通知后,涉事货车所属企业立即与大队取得联系,并约定时间到大队进行处理。
9月25日,该运输企业的工作人员到大队接受处理,并承认了公司下属司机的违法行为。省高速路政执法八支队十二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无论什么车辆,上高速就要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切不可一时意气用事,到头来只会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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