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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检察探索“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护一江碧水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2日18:09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曹霓 见习记者裴蜀华、杨璐露 通讯员谭晓禹、李洁)11月2日上午,记者从宜昌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宜昌市检察机关协同推进流域多元共治,探索出一条可推广、可复制的“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该模式从全省302个项目中脱颖而出,获评“新时代湖北政法工作十大创新品牌”,为长江流域司法治理提供了“检察样本”。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一鸣介绍,为深入践行“流域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宜昌市检察机关创新组织形式,成立16个“长江大保护检察工作办公室”,打造长江大保护专门检察院;创新践行“刑事打击先导、公益诉讼主导、民事行政跟进”的系统办案模式,实行“属地检察+交叉检察+巡回检察”,推动“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创新建立“企业合规+公益诉讼”“行政执法+司法监督”“公益诉讼+调查报告”等综合履职机制,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修复、系统治理。

为探索流域司法治理新路径,宜昌市检察机关出台服务流域综合治理“十二条”措施,部署开展十大专项行动,成立12个交叉巡回检察组,对清江、沮漳河、黄柏河、三峡库区4个流域片区开展专项检察,办理涉流域刑事案件192件、公益诉讼案件267件、民事行政案件26件。

在深化流域司法治理生态检察效能方面,宜昌市检察机关坚持高质效办案,聚焦河湖安全保护,办理案件39件,消除江河“肠梗阻”,畅通河湖“微循环”;聚焦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办理案件143件,其中在全国率先办理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公益诉讼案,实现船舶污染物闭环处置;针对基本农田种植草皮、树木等突出问题,办理案件44件,以诉的形式督促行政机关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办理案件259件,加强对中华鲟、中华秋沙鸭、疏花水柏枝等珍稀动植物生存环境保护,筑牢三峡生态安全屏障。

许一鸣表示,未来,宜昌市检察机关将聚焦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和“三峡地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继续做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以检察之力守牢流域安全底线,护航绿色发展。

【责任编辑:曹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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