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李开明、王顺)3月14日,远安市民洪氏兄弟双双被公安机关执行治安拘留,哥哥洪勇(化名)酒驾后让弟弟“顶包”,连累弟弟受到法律处罚,两人后悔不已。
车辆事故现场。(通讯员 供图)
2月12日凌晨1时,远安县公安局旧县派出所接到报警:在旧县镇董(家)鹿(苑)线董家三组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车子撞上了路边防护柱,车头损坏,但人没事……
旧县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发现一辆黑色越野车横在公路中央,路边防护柱被撞击变形,越野车头损毁严重,驾驶室内有少量血渍。
据等候在现场的洪华(化名)介绍,车子是他驾驶的。民警在进一步调查时,洪华对发生交通事故的细节不能自圆其说,洪华身上也没有任何伤痕。
民警现场酒精测试,发现洪华体内酒精含量为0mg/100mL。在民警反复追问下,洪华始终坚持车辆是自己驾驶的说法。
民警回到派出所后,连夜对事故车辆的行驶轨迹展开视频调查,发现当天驾驶该车的不是洪华,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事故车辆登记在洪华哥哥洪勇的名下。
第二天,民警分别找到洪华和洪勇进行调查询问,在证据面前,洪氏兄弟交待了酒驾“顶包”、企图逃避法律处罚的违法事实。经检测,洪勇体内酒精含量为31mg/100mL。
据查,洪勇在2月11日晚餐饮酒后,驾驶自己的私家车从董家返回县城,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洪勇自知酒后驾驶,加上曾因酒驾被公安机关吊销了驾驶证,情急之下,连夜叫来弟弟洪华为自己“顶包”,企图逃避法律制裁,并获取保险公司的理赔。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洪华做出了治安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对洪勇做出了治安拘留14天、罚款4400元的处罚决定,洪氏兄弟因为酒驾、“顶包”,双双被追究了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