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湖北新闻 > 最新消息

收废品“来者不拒”?宜昌猇亭法院开出首份“从业禁止令”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6日20:00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马丽)废品回收站什么东西都能收?答案是:不能!近日,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废品回收经营者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五名被告人均被判刑,同时禁止三名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废品回收、销售等相关经营活动,这也是猇亭法院发出的首份“从业禁止令”。

经查,2021年11月至2022年2月期间,被告人王某、张某、章某、胡某、杨某在回收废品时,抱着侥幸心理,多次收受他人盗窃来的废旧不锈钢边角料、铜芯线线丝、废铁等,并再次出售牟利。

法院认为,五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出售的物品系盗窃所得,仍予以收购,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院依法审理后,根据5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5名被告人分别处以有期徒刑、罚金等刑罚。

同时,禁止被告人王某、张某、章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废旧回收、销售业务。

据了解,“从业禁止”的立法目的主要是为了实现对特定职业犯罪分子的特殊预防,防止该群体再次犯罪,从而达到保卫社会安宁的效果。

法院宣判后,被告人表示,对违法行为的认识不够,通过审判长的释法说理,自己认识到了犯罪行为的危害性,今后一定遵守从业禁止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从事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闻玉强】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