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符钰婷)6月25日上午,伍家岗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何芸伶走进嘉树小学,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新修订的《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为师生带来一堂题为“携手学习两法一条例,守护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宣讲课。
“从家庭到校园,从网络到社会,法律时刻守护着大家。”何芸伶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六大保护体系讲起,结合真实案例,点明家庭监护缺位可能带来的伤害;强调学校必须防范校园欺凌、开展防侵害教育并落实“减负”规定;提醒同学们戒除不良嗜好,远离不良场所,善用“青少年模式”,勇敢向网络欺凌说“不”。政府保护与司法保护作为未成年人的坚实后盾,通过建立完善12355服务热线、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为困境中的未成年人点亮希望。
在解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时,何芸伶将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和犯罪行为比作“三级台阶”,告诫同学们杜绝逃学逃课、打架斗殴、偷窃财物等行为。她结合真实案例,警醒大家:部分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年龄已下调至12周岁,违法必究,切莫因一时贪念毁掉前程。
结合湖北新修订的条例,她重点介绍了信息化预警平台、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等创新举措,并强调无证驾驶、有偿陪侍等行为已被明确列为严重不良行为,法律红线不可触碰。
活动尾声,何芸伶向同学们发出四点倡议:做法律的学习者、家庭的协助者、校园的守护者、社会的监督者。她寄语即将迎来暑假的同学们,将法律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既善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也严格约束自身行为,度过一个平安充实的假期。
此次宣讲是区法院深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区法院将持续延伸司法职能,联合学校、社区织密未成年人法治保护网,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名孩子的成长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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