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符钰婷)“法律正以‘准成年人’的标准审视你们的行为——自己的每一个选择,都开始具有法律分量。”
7月3日上午,宜昌市第六中学春季学期散学典礼上,该校法治副校长、伍家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陈艳梅面对全体初一、初二学生,以“以法为尺,平安一夏”为主题,上了一堂法治课。
十二三岁的学生,正处在法律认定的特殊年龄阶段。陈艳梅告诉同学们:在民法典中,他们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刑法中,特定情形下已需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不会因为“年纪小”就绕过谁。
而这些法律条文,如何照进假期生活?陈艳梅用三个词概括了。
手上有分寸。 她以故意伤害罪为例,告诫同学们莫因一时冲动动手伤人——轻则承担侵权责任,重则触犯刑法、留下案底,影响一生。拳头解决不了问题,只会制造问题。
眼中有辨别。 暑期网络使用频繁,骗局也随之而来。她剖析了“免费送皮肤”“红包返利”等典型套路,提醒同学们不轻信、不转账、不泄露隐私。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屏幕背后一样有法律的眼睛。
脚下有敬畏。 防溺水、交通安全,从来不是老生常谈。“注意义务”是一个法律概念,落在每个人身上,就是对自己和家庭的责任。
陈艳梅说,假期是用来充电和休整的,但分寸、辨别与敬畏,不能放假。她期待九月开学时,同学们带着平安归来,而不是带着事故和后悔。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