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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取消农业非农户口之分
发布时间:2016-08-23 16:28:39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只要你有合法稳定的工作、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哪怕是租房,或者,你有市级以上优秀农民工、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你和家人就能真正落户宜昌,获得宜昌的常住户口。不仅如此,“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之分也将永远退出历史舞台。7月13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全市正式施行这一户籍改革新制度,推行1个月来,已吸引1.9万人落户宜昌城区。
 
  稳定就业、住所等成落户门槛
 
  据市公安局相关人士介绍,这次全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主要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以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目标,以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保障,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创新人口管理工作,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实现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
 
  预计到2020年,这种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的城乡统一新型户籍制度,将实现我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8%。
 
  六类人可申请城区常住户口
 
  据了解,本次户籍新政策是按照“高端人才优先化、本地农民城镇化、外来人口本地化”,放开建制镇、放宽城区和投资落户条件,首先,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可“先落户、后就业”,其本人可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同时,只要满足下列五种条件之一的,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都可以直接在居住地或购房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①在县市和夷陵区人民政府驻地镇(街办)及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②凡持居住证在城区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人员;
 
  ③承租保障性住房或在市场上承租在房管部门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的人员;
 
  ④荣获市级以上优秀(杰出)农民工、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人员;
 
  ⑤凡在城区通过购买方式取得商品住房产权的人员。
 
  上述享受个人落户的人员,持居住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交纳社保的凭证,到居住证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优秀农民工落户,也是在居住证所在派出所,只需要持荣誉证书原件及居住证等即可。
 
  投资者可落户城区集体户口
 
  除了上述的个人落户新政策外,此次户籍改革还体现了政府对在宜投资创业的鼓励,具体为满足下列条件的可落户城区集体户口。
 
  ①凡在城区进行工商登记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并纳税的企业,可单独设立企业集体户,引进的人才可在企业集体户或居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落户;设立企业集体户的,可持工商营业执照及缴税凭证到所辖派出所办理落户。
 
  ②符合国家税费减免政策的小微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可在居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户口“农业”“非农”将成历史
 
  今年8月份起,每一位宜昌人的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没有“农业”和“非农业”之分。
 
  全市将建立和完善户籍制度改革配套措施,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并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完善和落实城乡一体的就业创业政策,健全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居住证管理制度。
 
  关键词解读:
 
  教育均衡发展:即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划片招生、免试就近”的原则,兼顾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全面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普惠性学前教育和异地中高考的政策。
 
  完善和落实城乡一体的就业创业政策:即面向农业转移人口提供政府补贴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加大创业扶持力度,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拓宽创业就业领域,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强化权益保障,完善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公平、稳定、充分就业。
 
  健全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即加快推进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障的转移接续政策,构筑有利于人口流动的社会保障体系。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完善居住证管理制度:即将居住证纳入“智慧城市”建设,推行“市民卡”,提高居住证使用效率,依法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权利。

(作者:  编辑:周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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