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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公安机关严打网络谣言 净化网络空间
发布时间:2017-10-13 09:16:00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熊波 汪月娥)为维护网络正常秩序,净化网络环境,弘扬社会正气,今年来,宜昌市公安局重拳出击、大力整治网络谣言,依法行政处罚23人次,其中行政拘留12人,“宜昌网警巡查执法”账号公开辟谣71起。

  2月24日,网民在微信群中传播,宜昌中心医院一个医生朋友称三峡大学验血检查出来300多人得了艾滋病,经核查属谣言信息。经公安机关调查,发帖人刘某2月24日凌晨在朋友圈中散布三峡大学有300名女学生感染艾滋病的虚假信息,随后该信息在其微信朋友圈中传播,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3月10日发帖人刘某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

  4月14日,网民在《新浪微博》发帖称“宜昌开发区水悦城门口有人抢小孩”,该信息迅速在微博、微信朋友圈及微信群传播,造成一定社会影响。“宜昌网警巡查执法”账号发现该情况后,立即对该消息进行核实,确认为谣言信息后迅速启动辟谣机制,通过宜昌网警巡查执法账号发布辟谣消息,帮助网民了解事实,消除恐慌。4月19日,宜昌市公安局在高新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2016年以来,宜昌本地发生的7起涉及“抢小孩”内容的谣言,同时通报公安机关对谣言编造者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理结果。

  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为继续严厉打击网络谣言,遏制网络造谣、传谣违法行为的蔓延,下一步,宜昌市公安局将按照上级指示部署,把打击网络谣言行动坚决有力开展下去,网警部门将坚持实行24小时互联网监控制度,实时监控互联网动态,对制造、传播网络谣言、虚假信息的网民,将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处理。

(作者:李雁飞  编辑:李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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