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拆封物流货物.
截获的打火机灌装燃油.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李开明 廖星星 刘量)12月5日,宜昌市邮政管理局以宜昌邮处[2017]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处罚决定,对宜昌市远安县某快递公司作出1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对该公司直接主管负责人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
今年11月30日下午四时许,远安县公安局鸣凤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一辆号牌为鄂EQ9xxx的快递货车装有大量违禁物品。接到举报,远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和鸣凤派出所民警紧急出警,在远安县鸣凤城区发现并拦截该物流车辆,经过初步检查,发现部分物流包裹内有液态物品,民警通知发货物流公司负责人赶到并说明情况。
经过物流工作人员现场拆封可疑物流包裹,拆封的四件快件均装有罐装打火机原油等禁寄物品,民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将物流车辆和货物带回派出所进行检查。
在物流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到12月1日傍晚,共查出可疑物流包裹632件,其中邮寄打火机燃油500件。
据查,远安县某家电商通过网上购置打火机半成品,经过加工,再配置灌装打火机油进行商品包装,然后通过快递业销售到全国各地。这次拦截的快递货物,就是集中运往宜昌销售点,在转销到全国的商品。
据有关专家介绍,这次截获的打火机燃油,名称叫石油加氢轻馏分,俗称“煤油”,加氢处理后,更加具有易燃性质,属于易燃液体,被列入我国《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中。
按照案件管辖权,远安县公安局于12月4日将案件移交至宜昌市邮政管理局,由邮政管理部门对物流单位和相关人员予以处罚。
(作者:李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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