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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一男子非法携带枪支被处罚
发布时间:2018-05-15 15:42:00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张晓东、陈丹妮)5月12日,当阳一男子携带气枪和朋友一起打鸟,被当阳警方当场查获。

  5月12日下午6时许,当阳市公安局接到群众匿名,辖区草埠湖镇高台村河堤上有人用气枪打鸟。草埠湖派出所民警迅速驱车赶往现场,在河堤上发现一辆越野车和三名男子,并现场缴获气枪一支、铅弹43发。经询问,该气枪系该三名男子中的夏某(化姓)所有,夏某系当阳市坝陵办事处人, 2012年,他闲来无聊产生了购买气枪打鸟的想法,便从当阳一处以经营强光手电为掩护,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的窝点处购买气枪及气枪使用的铅弹,2016年3月,该涉枪窝点已被被当阳警方查获。当日,夏某发现昔日购买的气枪铅弹还剩下数十发,便喊上刘某(化姓)等两名朋友来到草埠湖镇较为偏僻高台村河堤打鸟,不曾想不到10分钟便被警方查获。经审查,夏某对其非法携带枪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由于夏某认错态度较好,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目前,夏某被当阳警方依法处以罚款二百元。

(编辑:李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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