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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万农民共同的品牌“长坂坡”集体商标
发布时间:2016-08-23 15:51:03来源:荆楚网进入电子报

  三万农民共同的品牌——“集体商标”典型 

  ——“集体商标”典型 

  “长坂坡”集体商标由当阳市两河镇农副产品产销者协会于2005年12月注册,2009年4月被省工商局认定为湖北省著名商标。 

  从提篮小卖到订单农业 

  2004年,在当阳市委、市政府组织下,当阳市工商局领导随团考察山东寿光蔬菜产业。看着一望无垠的大蒜地,醒目的“中国大蒜之乡”广告牌,他们心潮难平:当阳市两河镇位于沮漳河冲积平原,油沙土壤,土质肥沃,种植红皮大蒜历史悠久,生产的苗蒜红皮绿叶,香味浓厚,茎叶久煮不软,蒜苔脆嫩清香,蒜头辛辣味浓,同时富含多种微量元素,有消炎、抗癌等功能。但由于没有商标,进入市场无名无姓,农户自由分散种植,商品附加值低。 

  考察回来后,在当阳市工商局的引导下,两河镇政府成立了“当阳市两河镇农副产品产销者协会”,68个大蒜种植大户和大蒜经纪人成为首批会员。他们申请注册了“长坂坡”集体商标,也是我省注册的第一件农产品集体商标,使用商品涉及大蒜、黄瓜、地瓜、鱼腥草等47个蔬菜品种。 

  有了“商标”,农产品就有了进入市场的通行证。 

  几年来,“长坂坡”蔬菜先后进入北京、西安、广州、长沙等市场,并与多家超市签订销售合同。 

  在两河镇新星村,农民销售的黄瓜每根都贴有“长坂坡”商标。正是这张小标签,让黄瓜身价大涨,销售均价每公斤1.6元,比没有商标时高出0.6元;也正是这张小标签,农民无需提着篮子四处叫卖,也无需为销路发愁,因为超市的专车会到大棚前收货。 从小打小闹到板块经济 

  市场大门一旦打开,就必须保持一定的生产规模,尤其是集体商标,使用人越多,商品规模越大,越容易产生市场优势和广告效应。 

  两河镇的蔬菜,原本是家家户户东种一块,西种一块,小打小闹的多。能不能尝试改变? 

  在工商部门建议下,两河镇竖起了大型龙门架广告和灯箱广告,宣传“长坂坡”商标,鼓励农民多种大蒜,共同用好“长坂坡”商标。 

  政府拿出“真金白银”予以鼓励:对种植大蒜达10亩的农户,奖励500元;对水田种蒜需地膜的农户,无偿提供;对农户免费提供印有“长坂坡”商标的包装袋,对年销售大蒜100吨以上的大户,给予一定奖励。功夫不负有心人,“长坂坡”大蒜种植面积从原来的几千亩扩大到现在的3.7万亩,从两河镇辐射到周边的河溶、育溪等多个乡镇,一跃成为全省最大的大蒜集散市场。 

  商标的凝聚作用,使“板块农业”成为农民的自发选择。 

  从单家独户到合作经营 

  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当阳工商局立即指导两河镇以农副产品产销者协会为主体,以“长坂坡”集体商标为无形资产控股,网络蒜农、农村经纪人成立了“当阳市长坂坡大蒜专业合作社”、“当阳市新星黄瓜专业合用社”。经营模式由“协会+集体商标+农户”改为“合作社+集体商标+社员”,一个新型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诞生。 

  新模式分工明确,合作社负责市场开拓、统筹各方事宜,社员负责生产种植,产品使用集体商标。以商标为纽带,以合作社为载体,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 

  姜军现年40岁,家庭人口5人,承包耕地11亩,过去主要种植棉花,全家年平收入不到15000元,长坂坡商标注册以后,2007年他加入了当阳市新星黄瓜专业合用社,种植大棚黄瓜8.4亩,严格按照合作社制定的生产管理办法种植,当年共产黄瓜10.08万斤,平均亩产1.2万斤,由合作社打“长坂坡”商标销往湖北雅斯商业连锁超市,亩平收入达8400多元,纯收入7600元,8.4亩大棚黄瓜纯收入达63840元,是商标注册前收入的4倍多,家庭人平收入由过去的3000元一跃达到现在12768元。 

  从小农生产到标准化生产 

  小小一枚商标,牵引着农产品销售方式的改变,牵引着规模经济的发展,牵引着农业产业化程度的提高,也催生着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 

  两河镇以前的大蒜品种,多而杂乱,品牌优势难以形成,合作社请来专家进行大蒜品种对比试验、筛选,他们最终选定优质的“二水早”大蒜品种作为“长坂坡”大蒜的固定种植品种。 

  为了保证农产品品质,合作社制定了《大蒜生产技术标准》,由省质监局颁布实施。合作社对农民种植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生产品种、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农资配送、统一检测包装、统一广告宣传。 

  为了加大宣传力度,政府建立了专门网站,成立了农民学校,定期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合作社向蒜农印发科技信息,聘请7名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从选种、施肥、打药、收割每个环节进行指导,保证了大蒜生产中不受污染,符合绿色认证标准,使全镇的大蒜品质有了质的飞跃。过去农民在取蒜薹时,都是用针划开大蒜表皮取出蒜薹,在划蒜皮时很容易损伤蒜薹,影响其品质。制定标准后,农民统一使用取薹器取蒜薹,虽然成本高了一点,但保证了蒜薹的质量,提高了蒜薹的品质,销路反而更好了,农民的收入也增加了。从2006年开始,全镇的大蒜都是按标准种植,彻底解决了过去农药残留、水发、草捆、掺杂等问题。两河镇还因成功推行《大蒜生产技术标准》,获得了“湖北省质量标准示范区”的称号。 

  麦城村农民任光发,在长坂坡商标注册前,一般每年是种2亩左右的大蒜,长坂坡商标注册后,从2006年开始,他不仅把自己的责任田全部拿来种蒜,而且还从其它农民手中租田种蒜,面积在10亩以上,一般在12月份前全部销售到湖南长沙,亩产量平均达到4500斤,平均单价0.95元,亩平收入4275元,纯收入3775元,他种植10亩大蒜,纯收入达37750元,是商标注册前收入的5倍多。 

  一件集体商标,印证着一段现代农业的生动剪影。三国时,“长坂坡”因赵子龙单枪匹马战曹军而闻名;如今,“长坂坡”因带领三万多农民闯市场而再次扬名。 

  启示一:商标是产品进入市场的通行证,是市场竞争的利器,是企业占领市场的立身之本。实践证明,进入市场的农产品只有注册了商标,才能推进产品商品化。如果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有商标、都有生产标准,那么商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一定会提高。 

  启示二:经营模式从“协会+商标+农户”到“合作社+商标+社员”的转变,使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因为协会不是以赢利为目的的组织,龙头要有带动性,而农民专业合作社更有利于种植规模化、生产标准化、销售商品化。 

  启示三:“五统一”管理是合作社与社员的一种联结机制,联结机制越紧密,龙头带动性就越强,社员受益就越高。 

(作者:  编辑:周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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