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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一年之内两次提标“兜底”
发布时间:2016-09-27 08:33:09来源:三峡宜昌网进入电子报
   “感谢党和政府为我们老百姓考虑,出台这么多好政策……”日前,远安县旧县镇红岩村四组村民高远顺拉着当地民政干部的手激动地说。高远顺现年42岁,家庭3人。妻子汪菊琴患心脏病,丧失劳动能力;儿子今年刚上大学;高远顺本人患有腰椎间盘突出。2016年,高远顺申请低保救助,因核定其家庭人均年收入4000元,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经入户走访,其家庭确实困难。就在为难之际,市政府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及时将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调整至4800元/人/年。按照提标后的农村低保保障标准,高远顺终于可以开始享受农村低保待遇。除了可以每月按时领取低保金以外,他们家还能享受民政部门的定额参保资助,住院后的个人合规自负部分还能享受医疗救助,儿子在校能得到生活补贴。小小的一份低保,却给一个贫困家庭带来大大的实惠。
 
  据悉,新标准从10月1日起执行,全市将新增农村低保5000人以上,不仅可每月享受低保金,还可以享受低保带来的一些附加优惠政策。
 
  一年之内两次提标,宜昌市为困难群众织密精准扶贫兜底网。在全市44.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有11.5万人,占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26%。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大多老弱病残、缺乏劳动能力,自身脱贫能力非常弱甚至无脱贫能力,这部分对象是脱贫重点更是难点。为确保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实现稳定脱贫,今年4月,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由2500至3480元/年提高到3000至3840元/年,农村五保标准由 5400至 6840元/年提高到6260至7970元/年。另一方面,谋划启动了“精准救助提升行动”,实施五大专项行动,进一步核准兜底保障对象,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农村低保和五保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了兜底保障范围,实现全员纳入、应保尽保,确保保障对象精准无误、不落一人。
 
  据扶贫部门预测,到2020年国家脱贫标准将达到4000元/年以上,宜昌市要实现2018年整体脱贫,其中兜底保障对象人均年收入也必须达到这一标准。为确保实现“两个率先”奋斗目标,宜昌市作出“三步并作两步走、率先实现兜底脱贫”的决策部署。市民政部门迅速组建工作专班,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向上级民政部门汇报争取政策支持和资金倾斜,在详细测算对象增幅和资金需求,广泛征求县市区和财政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市政府于今年9月决定对全市农村低保标准再进行一次整体提标,将兴山、秭归、长阳、五峰4个山区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200元/人/年,其他县市区整体提高到4800元/人/年,全市平均农村低保标准达到4500元/人/年以上,至此,全市农村低保和五保标准均超过2020年国家脱贫标准,全市12万多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提前三年实现兜底保障脱贫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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