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星期二)上午9时, 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
[俞正声]:各位委员、同志们: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就要胜利闭幕了。这次会议是在全国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出席大会开幕会和闭幕会,深入到小组与委员共商国是,认真听取委员们的意见建议。
全体政协委员表现出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议政建言,提出了许多真知灼见,生动践行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充分体现了人民政协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委员的共同努力,会议开得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
感谢委员们的信任,选举我们组成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十二届全国政协将在历届政协奠定的良好基础上开展工作。这些年来,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在贾庆林同志主持下,人民政协服务党和国家大局成效显著,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呈现出团结奋进、民主和谐、创新发展、生动活泼的良好局面。在这里,我们向贾庆林同志和十一届全国政协全体委员为人民政协事业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崇高的敬意!
今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二届全国政协的开局之年。中共十八大为人民政协指明了努力方向,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愿望给我们履职尽责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一定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继承发扬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用恪尽职守来诠释责任,用奋发有为来回应期望,不断把人民政协事业推向前进。
各位委员,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是人民政协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最重要、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自信、增强自觉、实现自强。我们要全面准确地学习领会中共十八大的鲜明主题、精神实质和战略部署,全面准确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的认识。
要始终不渝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加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巩固人民政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将政协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部署,围绕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视察和协商议政,以务实的举措和成果,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使各项履职活动更加契合中心任务,更加符合决策需要,更加体现人民心声。
各位委员,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的两大主题,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我们要将团结和民主体现到人民政协工作的各方面,贯穿于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努力把人民政协建设成为团结之家、民主之家,永葆人民政协的蓬勃生机与活力。
要按照大团结、大联合的要求,不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都团结起来,把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都调动起来,广泛凝聚起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共同致力于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宏伟目标,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要大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鼓励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批评和建议,支持反映人民群众愿望和诉求的呼声,鼓励不同意见的交流和讨论,支持讲真话、道实情。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政协工作的体现,是科学决策、改进工作的有力支撑,从而使社会各界更好地为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为人民生活的全面提高贡献力量。
各位委员,中共十八大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
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以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实现了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有机结合,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我们要把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纳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总体布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坚持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实践的宝贵经验,加强对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探索,加快协商民主的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
要切实增强协商实效,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进一步规范协商内容,增强协商主体的代表性、包容性,提高协商能力,强化协商成果的运用和反馈,更好地展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优势和价值。要深入拓展协商民主的形式,完善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创新政协经常性工作方式,拓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渠道,努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协商格局。
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责任重,影响大,社会关注。我们要遵守章程、认真履责,坚持真理、勇于直言,拒绝冷漠和懈怠;要善于学习、勤于思考,深入实际、实事求是,力求客观公正,拒绝浮躁和脱离国情的极端主张;要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厉行节约、勤俭办事,拒绝奢靡和一切利用权力或影响谋取私利的行为。
人民群众对我们的监督是政协委员履职的必要约束,要欢迎监督,将其视为我们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并用实际行动维护政协委员的良好形象。政协委员中的共产党员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广交朋友,率先垂范,努力成为合作共事、发扬民主、求真务实、廉洁奉公和联系群众的模范。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们共同亲历和见证了伟大祖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巨大变化和人民生活的显著改善,也熟知无数革命先辈为建立独立、富强、民主新中国所付出的巨大牺牲,以及为探索符合中国实际发展道路所经历的曲折历程。我们格外珍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格外珍惜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机遇。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负重托、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努力把人民政协事业推向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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