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0日电 据新华视点微博消息,国务院对“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同意对包括中石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傅成玉,青岛市长张新超在内等48名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15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3年11月22日凌晨3时,位于山东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街交会处的中石化管道公司输油管线破裂,部分原油沿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海面过油面积达3000平方米。上午10时30分,在油污清理过程中黄岛区沿海河路和斋堂岛路交汇处发生爆燃,同时在入海口被油污染海面上发生爆燃。事故造成62人遇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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