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据新华社电 “导致冤假错案的原因有多种,从深层次角度分析,潜伏在一些人心中的‘有罪推定’意识是根源。”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昨日表示,强化全社会的“无罪推定”意识,防止冤假错案,是当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依据法律,在法院终审认定嫌犯或被告有罪之前,任何机构和任何人都无权认定嫌犯或被告有罪。朱征夫说,但从已披露的念斌案、呼格吉勒图案、张辉叔侄案等一系列冤案的查办过程可发现,“有罪推定”意识左右着这些案件的进程。此外,一些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甚至刚刚抓获犯罪嫌疑人时,侦查部门就进行大规模表彰活动,并在大众传媒上宣传。“这些‘未审先判’行为都强制或无形地向社会灌输一个事实:已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就是罪犯,向社会宣传、强化‘有罪推定’的意识。”
朱征夫建议,进一步完善公检法之间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快形成“审判中心主义”,充分发挥辩护律师的作用,规范媒体对案件报道的客观准确要求,以强化形成全社会的“无罪推定”意识,“还可考虑制定《权利保护法》作为宪法的一部分,以保护公民被‘无罪推定’的权利和其他各项权利”。
(作者: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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