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草案第四次审议 诸多新规令人耳目一新
楚天金报讯 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后,备受关注的民法总则草案8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见义勇为不再“受伤”
【草案】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救助人因重大过失造成受助人不应有的重大损害的,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全国人大代表马瑞强:与三审稿相比,草案进一步限定了需要救助人担责的条件,对救助人利益的保护更加完整、全面,同时,又兼顾了受助人的利益。
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草案】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应当确保依法取得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个人信息。
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许多企业根据掌握的个人信息向客户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问题就在于要把正当使用和非法使用区别开来,并且严格界定使用个人信息的途径。
一般诉讼时效延至3年
【草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现行民法通则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我觉得增加到三年是合适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草案给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成年后提供了寻求法律救济的机会,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下限降至“六周岁”
【草案】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专家:现行法律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民法总则草案将这一标准降低至六周岁。
胎儿也能继承遗产了
【草案】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全国政协委员侯欣一:承认胎儿的民事权利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征,将对胎儿民事权益保护起到实实在在的作用。
网络虚拟财产也受保护
【草案】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将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写入民法典,一方面顺应了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发展的现实需要,另一方面也为虚拟财产多样化后进一步加强民法意义上的保护奠定了基础。
(本版文图均据新华社电)
(作者: 编辑:田思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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