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湖北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会君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资本下乡流转土地,是适度规模经营的路径之一。但在一些地方,“下乡”的投资者遇到不少经营难题,还有的不赚反亏。“老板赚钱了,农民才能获得稳定的财产性收入。”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现场,这一话题也备受关注,一些代表不约而同发表意见建议。
设前置条件,当好“把关人”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荆门市委书记别必雄代表认为,农村土地经营分散化、碎片化,不利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在按户连片耕种的前提下,再来确权办证,更有利于推进适度规模经营。荆门在全域探索了按户连片耕种,“通过农户协商互换土地,能够达到理想效果。”
“适度规模经营需要资本,资本要下乡,政府可以设置前置条件加以引导。”湖北春晖集团董事长谭伦蔚代表分享经验:“能做好工业的,未必能做好农业。农业投资大、周期长、贷款难,没有充足的自有资金,不能贸然进入。农业还面临市场和自然双重风险。一旦赔钱,‘资本’伤心,农民利益也受损害。”
谭伦蔚建议制定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准入条件,在履约保证金、土地流转规模、人员配置、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划定合理准入标准,避免经济实力弱、投资盲目的群体进入农业市场,最大程度为农民利益当好“把关人”。
整合资金,谁种田就补贴谁
“政府部门在资本下乡时,要做好引导。”省农业厅副厅长王红玲代表说,土地流转的主体是农民,机制是市场,政府是做引导和服务的。资本如果是“代替”农民,而不是“带动”农民,容易出问题。
王红玲认为,流转土地的规模还要“适度”,不能超过自身经营管理水平。以在湖北种粮为例,一般每亩田租金在600元左右为宜。有的租到了800元、1000元,再加上种子、化肥、人工等,经营成本就更高了。
近些年,国家的惠农补贴很“丰厚”,但发放的对象是土地承包者,并不是土地经营者。“正在经营土地、种田的人没有拿到补贴。”别必雄、谭伦蔚等多位代表呼吁,明确补贴对象,谁种田就补给谁,真正让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或企业受益。
他们建议,整合补贴资金,将各项补贴资金集中打包,统一整合为“惠农补贴资金”或“农业发展补贴资金”;改变过去分补贴项目、分时间、按田亩面积进行补贴的做法,在粮食收购环节,由财政部门直接补贴卖粮农民和企业。
农业保险,快快“成熟”
农业经营主体是改革中的“春江鸭”,试水多年,谭伦蔚深感亟需健全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在13个粮食主产省选择部分县市,对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实施大灾保险,调整部分财政救灾资金予以支持,提高保险理赔标准。“这是一个利好,现代农业发展离不开农业保险。”谭伦蔚说。
当下,农业保险品种少、赔付标准低。以湖北为例,种植业投保品种仅限水稻,在绝收的情况下,最高赔付标准为每亩200元,湖北地区农业生产成本基本在每亩1000-1200元,也就是说赔付比率不到20%。
谭伦蔚建议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形式,支持鼓励保险行业开发特色保险品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在稳定种植业保险的同时,向养殖业覆盖,逐步实现农业保险由成本保向收益保转变。
“农业保险,重点要保种粮大户。”别必雄代表认为,大户一旦受灾,损失惨重,元气大伤,往往会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市场价格波动。
谭伦蔚还期待进一步完善国家涉农金融支撑体系。由于农业风险大,一般金融机构贷款积极性不高,农业经营主体更容易面临资金问题。他建议由农经局和人民银行共同建立担保平台,打通经营权可抵押贷款的最后一公里,“让涉农企业‘有利可图’,才能带动更多农民致富,带动农村繁荣。”
(作者:刘建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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