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雪璇)昨日,胡朝晖、程祯、吴寒芬、魏红权等多位市政协工会界别委员建议,我市在城市荣誉制度中增设“大城工匠”荣誉称号,并设立“大城工匠日”。
委员们认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勾画了武汉未来发展的美好蓝图。要实现这一目标,离不开“从容独立、踏实务实;摒弃浮躁、宁静致远;精致精细、执着专一”的“工匠精神”。需要将“工匠精神”渗透到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创新创业的各个环节,为武汉培育更多工匠精英。
委员们建议,武汉在城市荣誉制度中建立“大城工匠”荣誉称号,并将每年的10月15日设立为武汉“大城工匠日”。之所以选择10月15日,是因为1957年的这一天,中国第一座跨越长江的大桥——武汉长江大桥建成通车,这是武汉大城工匠的杰作。
委员们还建议,提高“大城工匠”的地位和待遇。例如,人社、财政部门可以设立高技能人才政府专项津贴,用于对高技能人才科研、生产、生活等方面进行补助。同时,鉴于高技能人才主要从事一线操作工作,建议人社、财政部门为“武汉市首席技师”、“武汉市技能大师”、“武汉市技术能手”、“黄鹤英才(高技能)计划”以上荣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房地、卫计、教育等部门可在住房、医疗、子女入托入学、疗休养方面给予照顾,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
武汉城市荣誉制度
2012年 武汉率先在全国建立城市荣誉制度
2015年 首颁功勋市民模范市民文明市民
功勋市民:吴天祥、赵梓森、夏菊花
模范市民:章开沅、李德仁、冯天瑜等18人
模范市民群体:长江救援志愿队
2016年 1030名市民荣获文明市民称号
(作者: 编辑:肖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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