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吴文娟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到2022年,我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5万元和2万元。
“目标合理,符合实际,积极可行。”省政协委员、省统计局副局长吴中志表示,从过去五年情况看,湖北居民收入保持了中高速增长,与GDP增长速度基本一致,城镇居民收入在全国的地位由2012年的第17位上升到2017年的第13位,农村居民收入由第13位上升到第9位,这一良好的发展态势可望进一步提升。“分好蛋糕必须建立在将蛋糕做好做大的基础上,所以居民收入增速跟GDP增速要有恰当的匹配。”
如何实现这一目标?
他认为,发展始终是第一要务,经济发展了,“蛋糕”做大了,才能为公平分配打下牢固的物质基础。结合湖北实际,关键是抓发展,政府和各部门要积极主动打造国际化的营商环境,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
湖北经济增长速度在全国比较靠前,发展质量较高,实现这一目标有基础;同时经济新动能的星星之火渐成燎原之势,新经济澎湃新动力,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制高点,经济增长后劲强,这将提供大量就业,有力推动收入稳步增长。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将全面激活农村发展新活力。我省正在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点活“三农”大棋局,对推动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起到重要作用。
“值得期待,有望享受湖北经济发展的普惠。”省人大代表、赤壁市蒲纺六米桥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徐勇表示,这几年,社区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生活质量不断改善。随着湖北经济发展越来越好,他期盼,政府进一步加大对社区的支持力度,提高宜居度,提升居民的幸福感,让大家一起共享经济发展的甜蜜成果。
“2017年,我们村实现人均收入1.46万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800元,2万元不是梦,对这个目标有信心。”省人大代表、荆州市荆州区弥市镇双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纯华说。
乡亲富,乡村美,都离不开产业支撑。该村积极调整农业种养结构,通过引进市场主体,流转土地2700余亩,推行“虾稻共养”模式,每亩养虾可实现4000元的收入。紧扣“产业”,村民的好日子节节高。
(作者: 编辑:吴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