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据新华社电哈尔滨市19日召开通报会,认定8月24日发生的三环路群力高架桥洪湖路上行匝道倾覆事故,是一起由于车辆严重超载而导致匝道倾覆、车辆翻落至地面,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哈尔滨市安监局常务副局长刘星明在通报会上称,8月24日5时许,由南向北驶入三环路群力高架桥洪湖路上行分离式匝道的4台货车,在上行匝道同时集中靠右侧行驶,造成三环路群力高架桥洪湖路上行匝道向右(东)倾覆。经调查和实际称重,4台货车核载总量为102.135吨,实载总量为395.4吨,总超载为293.265吨,车货总重485.185吨。
事故发生后,哈尔滨市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国家级桥梁设计等方面的专家7人组成专家组对倾覆匝道进行认定。
刘星明通报称,根据专家组分析意见、检测检验机构检验结论和调查组调查取证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王志武驾驶超载货车,潘庆、张会波、刘国东驾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技术数据的严重超载车辆,在121.96米的长梁体范围内同时集中靠右侧行驶,造成匝道钢混连续叠合梁一侧偏载受力严重超载荷,而导致匝道倾覆。
刘星明说,经查,施工单位福建省交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建立了质量责任制,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健全,工序管理规范,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和记录齐全。各工序都对质量进行了自查,质量内业资料齐全。
刘星明介绍,事故的间接原因有三条:8月24日双城交警大队兰陵中队和新兴中队没有发现事故车辆经过其管辖路段;哈尔滨市公路管理处执法人员被抽调致使路政巡查工作出现疏漏;8月23日吉林省德惠市公路管理段对3台事故货车进行处罚,没有按规定采取卸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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