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更多

上海宣判两起涉“地沟油”案件 两店主获刑被罚款

发布时间: 2013-02-28 19:05   来源: 新华网   进入电子报

  原标题:上海宣判两起涉“地沟油”犯罪案件两店主被处刑罚并被罚款

  新华网上海2月28日电(记者 黄安琪)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8日宣判了两起涉“地沟油”案件,两名店主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在第一起案件中,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郑嫔在上海市雁荡路经营“福辣火锅川菜店”,自2012年6月起指使被告人郑伟在其丈夫经营的“鼎辣重庆火锅店”内使用“福辣火锅川菜店”回收的餐厨垃圾中的废油,制作火锅底料“红油”,并销售给顾客食用。法院认为,被告人郑嫔、郑伟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郑嫔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郑伟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在另一起案件中,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余振江在上海市嵩山路经营“上海振江川菜馆”,自2012年5月起授意被告人杨才友使用菜馆内回收的餐厨垃圾中的废油,制作“红油”烧制烤鱼等食物并予以销售。法院认为,被告人余振江、杨才友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依照有关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余振江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杨才友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据办案法官介绍,法院在处理涉“地沟油”案件时秉承“依法从重、宽严相济、加大经济制裁”三大原则。

(本文来源:新华网 编辑:殷丹丹)
关键词:地沟油;上海;获刑

湖北焦点

国内要闻

娱乐推荐

荆楚网版权相关声明:
① 本网欢迎各类媒体、出版社、影视公司等机构与本网进行长期的内容合作。联系方式:027-88567716
② 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本网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联系方式:027-88567711
③ 本网原创新闻信息均有明确、明显的标识,本网严正抗议所有以"荆楚网"稿源的名义转载发布非荆楚网原创的新闻信息的行为,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④ 在本网BBS上发表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应当理性、文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鎰熻阿鎮ㄧ殑娴忚锛-鑽嗘缃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