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被认为是“国五条”细则。除原本已被市场预期到的限购令升级和二套房贷款政策外,通知中“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引起市场哗然。众多网友指出该政策不合理。业内人士第一时间向和讯网解读称,该政策中“以20%计税”所指的是差额计税,涉及税费并不一定高于现有情况。
《通知》强调,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引导住房合理消费。税务部门要继续推进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方法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
21世纪不动产上海(楼盘)区域分析师罗寅申向和讯网表示,《通知》中“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指的是差额计税。“比如一套二手房(房源、代理、租房),房东将其定价为120万,经过历史核查信息明确该房屋原值为100万的,就按差额20万计20%的税费。”他指出,这样的计税方式不一定会带来更高的交易税。
“一套原值为500万的房屋,若房东定价为520万,按新通知中的计税方式,税费按20万计。但现在,税费是按照520万交易价的1%-2%来计算的。”罗寅申指出,这样一来,按新通知规定,这套房屋应缴税费只需4万,而现在,该套房屋则要缴10万税费。
但是,罗寅申也指出,《通知》只明确了计税方式的调整,却未对税费起征时间做出说明。“可能还是以满5年为界限。”罗寅申表示,目前,满5年的房屋交易不需缴纳营业税。如果《通知》延续5年的界限规定,不对满5年的房屋征税,那么该政策调整的力度就要小很多。“很多区域内,房屋5年前和5年后的价格几乎翻番,如果一视同仁按差额征收20%的税费,那这就是个重磅炸弹了。”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则表示,受国五条细则出台的影响,房地产市场整体的活跃度将持续下降两个季度左右,一、二线城市楼市降温程度将超过三、四线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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