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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涨令”深圳否认出台 称系沿用两年来做法调控

发布时间: 2013-03-14 15:29   来源: 新华网   进入电子报

  新华网深圳3月14日电(记者 赵瑞希)13日,网络媒体播发了深圳出台“限涨令”的报道。对此,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称“深圳规土委”)予以否认,表示深圳并未出台新的“限涨令”政策。

  网络媒体新浪乐居13日播发《深圳“限涨令”出台:今年房价只准跌不许涨》一稿,引发关注。报道称,“深圳国土部门近日已出台“限涨令”,明确要求2013年深圳所有新盘,成交均价必须实现月度环比零增长,即每个新盘、每个月的成交均价,环比上个月都不能上涨。据悉,该政策已经开始执行。”

  报道中提到,日前深圳国土部门各分局分别召集辖区房企开会,对“限涨令”做了口头通知。“国土部门已经严格限制超越价格红线的项目备案登记,超出政府限价的项目将不予备案。”“一些成交价格较高的单位,被国土部门拒绝网签而退回。”

  而深圳规土委13日否认了“限涨令”一说,称“深圳并未出台新的‘限涨令’政策”。而是在近期房价出现异动的情况下,两年来已实行的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理性定价的调控机制及时发挥了作用。

  深圳规土委表示,自进入2013年以来,深圳有多个高价位楼盘上市或即将上市。为避免房价过快上涨,深圳严格落实“国五条”细则的有关规定,沿用两年来的做法,运用调控机制,一方面强化预售许可管理,引导开发企业理性定价;另一方面,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按照经价格部门备案的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对其超过备案价格销售的,房地产信息系统会自动提醒企业调整售价,以符合备案价格的要求。通过该方式避免了部分楼盘价格过快上涨以及因结构性差异导致的价格波动而影响购房者预期。

(本文来源:新华网 编辑:李克伟)
关键词:房价;限涨令;楼盘价格;国土部门;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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