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8月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胡姓祖孙三代被控分别性侵印尼籍女看护,屏东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对祖孙三人分别判处重刑及保护管束处分。家人昨天得知判决,不解“已和解怎么会判这么重?”将向“高院”上诉。
3名被告分别是70岁阿公判刑10年、45岁儿子判刑9年及未成年孙子判刑3年、交付保护管束。被害人32岁印尼女看护,于2010年10月受僱照顾阿公行动不便的90多岁母亲。
女看护指控说,她到胡家一个多月后,胡姓阿公趁太太不在时,性侵正在擦地板的她,事后给她500元,并威胁不得告诉任何人,否则就把她送回印尼。
此后,胡每周利用无人在家时性侵她一至两次,累积达40多次;阿公的儿子在隔年初开始胁迫她性交,事后也给500元。之后,阿公当时念初三的孙子也性侵她。
祖孙三人在警讯时,尚不知其他人也与女看护发生关系,父子相见尴尬不已,阿公的太太更是气得快崩溃。
女看护说,她怕说出来会被遣送,因此隐忍11个月,直至拿到押金才打外籍劳工咨询保护专线求救。
法官开庭时,被害人数度情绪崩溃,提及受害过程数度作呕,哭喊:“我不想告了,可以让我好好工作养家吗?”
法官发现,被害人为保全犯罪证据,费尽心思;且因长期遭性侵导致精神恍惚、情绪焦躁,甚至出现脱光衣服到处跑、又哭又笑等脱序行为,住院治疗期间曾试图跳楼,因此认定被告是以强制手段强迫被害人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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