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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试点农村建设用地流转:农民可“买卖”宅基地

发布时间: 2013-11-13 22:29   来源: 新华网   进入电子报

  原标题:安徽将建立城乡土地交易市场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流转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安徽省20个县、区将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今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转让、出租等方式流转,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和农民住宅小区建设,未来还将建设统一的城乡土地交易市场。

  最近,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迎来了一个新鲜事物--土地流转信托,将农村土地使用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经营管理,从而定期获得信托收益。涌桥区朱庙村村民沈加亮如今就把家里的十五亩地流转给了一家现代农业投资公司。

  沈加亮:承包费是一千斤小麦。一亩地一年的收入,达到一千多,我在农闲的时间,还可以出去打工,也能得到一部分收入。

  随着安徽启动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包括埇桥区在内的20个县、区将重点围绕市场主体培育、信息和金融服务等6个方面进行探索。2015年底前实现农村集体所有的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覆盖,并允许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依法进行流转。铜陵市城乡一体化办公室副主任钟和平认为,这将为农村的发展带来更多的资本。

  钟和平:来提高他的市场化程度,让资本流入到农村,为农村农民进城和下一步创业提供一些资金保障。

  此外,安徽将建立统一的城乡土地交易市场,为土地交易提供全流程在线交易。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俞凤翔:规范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工作,全省实现土地出让供地数量价格、出让金收缴以及供后使用情况实时审查和监测。(记者刘军)

(本文来源:新华网 编辑:李克伟)
关键词:土地交易;安徽;土地流转;农村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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