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博士官员叶虔正在接受宣判
去年12月,这名因深圳大运会而落马的博士官员、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原副署长叶虔第一次出现在深圳市盐田法院,直到今年7月9日,案件终于宣判了。昨天,盐田法院对叶虔行贿、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叶虔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四十万元;以行贿罪判处被告人叶虔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四十万元。
当日,叶虔穿着橙色囚服接受审判,与前几次受审比起来,他显得无比消瘦,靠在被告席上,尽显疲态。
叶虔1965年出生,拥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曾先后担任南山区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副主任及主任、深圳市南山区建设局局长,2005年10月任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副署长(副局级)、党组成员。案发前在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负责分管财务处和大运会工程管理处。
盐田法院查明,被告人叶虔为了感谢时任深圳市南山区区委书记梁道行对其工作调动、职务升迁提供的帮助,以及为了继续得到梁道行的关照,向其行贿港币68万元。1999年至2012年,被告人叶虔利用其担任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09万元、港币29万元。
在此前的庭审中,谈及家人时,叶虔当场哽咽。他说,自己的父亲数年前中风,留下后遗症至今仍在服药;妻子在其案发后一度重病入院;对于上大学的儿子,自己非但无法给其相关引导,反而徒增了压力。他感到很对不起家人。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叶虔表示与辩护律师商量后再决定是否上诉。(记者沈婷婷、通讯员孙晓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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