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湖南省委书记徐守盛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发表题为《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大力推进依法治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的体会文章。文章从三个层面对依法治省进行立体勾勒,党的领导放在首位,五个关键环节为中坚,加快法治建设为落脚。总体而言,文章既有深入浅出的理论分析,也有实实在在的路径探索,但最大亮点还在于大气不凡的法治思维。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如何运用法治思维破解改革发展中的各种矛盾与问题,这应该是地方各级领导必须要面对的一大课题。法治思维从哪里来?学习肯定是第一要务。但如何学,应该说我们从徐守盛这篇文章的表述中,看到了法治思维布局与谋篇。
无论是开篇,还是在各个章节与段落中,四中全会《决定》内容,还有习近平同志的讲话索引,以及依法治国的战略框架等,都错落自然的有序呈现,着眼于依法治国,着力于依法治省,宏观上的高屋建瓴,微观上的真知灼见,都一览无余。如果没有认真深入的研读,如果没有扎实细致的调研,如果没有结合实际的深度思考,显然不会有这种大道至简的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如果只是停留在思想意识的浅表层,或是停留于理论上研讨,显然就失去了应有价值。一个地方的法治思维是强还是弱,地方领导人的言行就是一把标尺。从徐守盛的文章中,我们清晰的看到了法治思维的生动篇章。
用法治思维看问题。在依法治国成为国家战略之后,推进依法治省成为了一种硬任务。在法治与党的领导问题上,徐守盛开宗明义把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作为了依法治省的定准星。同时在如何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问题上,徐守盛紧扣各级领导干部在执政和行政中的违法乱纪问题,针对作风建设和反腐问题,针对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淡漠等问题,从依法执政、依规依纪治党和提供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与依法办事能力视角进行了立体审视。应该说抓住了依法治省的问题所在,体现了法治思维的独到眼光。
用法治思维抓工作。依法治省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长期的持续过程。怎样抓?抓什么?必须要有一个全局的思考与重点的掌控。立法质量、法治政府、司法公正、法治信仰、法治队伍,这五个方面既是依法治国的主体框架,也是依法治省的基本路径。作为地方领导干部来说,无论是依法治市,还是依法治县,或是依法治镇等,也要学会用这种法治思维来统筹全局,突出重要抓手,牢固树立法治骨架,从关键环节抓起,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抓起,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好处和法治的温度。无论改革,还是发展,无论是依法治省,还是从严治党,都应做到规矩方圆。
用法治思维领行动。依法治国需要身体力行,需要落地生根。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当务之急就是要用法治思维来引领法治进程,助推法治步伐。如何把法治思维运用到法治湖南建设中去,徐守盛从法治保障的角度对法治湖南建设进行了明确要求。无论是从经济社会发展,还是小康湖南建设,都离不开法治的引领推动和规范保障,领导干部也需要在思想和行动上逐渐养成一种法治自觉。
学会用法治思维来思考和谋篇布局,或许这正是我们读懂徐守盛这篇学习体会文章的意义所在。果真如此,也算是另一种“文以载道”。
文/张颗粒
(作者: 编辑:肖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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