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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人实名举报“奔驰会情妇”的山西省高法刑二庭庭长张继荣于1月20日被山西省人大免职。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免职并非纪律处分。至于张继荣被免职与其被实名举报有无关系,中国青年网记者致电山西省纪委和省高级人民法院时,对方都在电话里表示不清楚。
根据1月21日出版的《山西日报》消息,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第二十八号公告:2016年1月20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免去张继荣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随后,记者拨打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公开电话咨询张继荣被免职的原因,接线人表示不知情,并建议记者咨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记者多次拨打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公开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记者再致电山西省纪委办公厅公开电话进行咨询时,接线人建议记者咨询省纪委宣传部。省纪委宣传部接线女士表示,“如果仅仅从被免职来看,跟我们纪委没关系。”在回答记者关于“张继荣曾被人实名举报,按照纪委有关规定,案件调查时限是三个月,如今距离张继荣被实名举报已经过去半年,调查的怎样了?”的问题时,该女士则表示不清楚具体案件查办情况,建议记者咨询山西省纪委信访室12388公开举报电话。记者将同样的问题向12388接线员叙述一遍后,该接线员表示“这事不太清楚,你还是问(纪委)宣传部吧。”
2015年7月14日,微博实名认证为“阳泉市宏基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部文员”的@报人海刚 发帖称,张继荣与情人先后多次乘坐飞机去三亚等地偷情、在奔驰车上幽会;其已掌握两人多次在三亚酒店内以及在张继荣为情人所购买的住所内多次非法同居的证据;张继荣与多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开着公车去酒店开房通奸数次。
上述举报帖中还列举了张继荣和张某约会的地点、时间并配上图片。举报帖@了全国多家主流媒体以及律师等;转发给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晋法之声 称,举报“绝对属实”。
2015年7月28日,举报人王海刚对澎湃新闻称,他所举报均为事实,愿承担法律责任,其手中有多个继荣庭长的“犯罪证据”;他近期通过快递、网上发邮件以及写信等多种方式向中纪委、最高检、山西省纪委等相关部门举报,但截至当时还未获回应。
2015年7月28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明确表示,其与张继荣为同事,王海刚微博举报内容“纯属造谣”。
2015年7月29日,澎湃新闻根据王海刚提供的举报编号在全国最高检网站查询显示:您所反映的问题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中纪委网站查询后则显示: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您反映问题的电子邮件本网站已转山西省纪委。 (记者 康乐)
(作者: 编辑:肖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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