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为即将开启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定调、指方向、作部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党的十九大作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围绕这一战略安排,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紧紧抓住两个“还不完全适应”,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下决心解决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中存在的障碍和弊端,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影响之远,是这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特征。从改革目标来看,包括了党、政府、武装力量和群团四大方面,即党的领导体系、政府治理体系、武装力量体系和群团工作体系。其中,每一体系都有明确的改革目标,由此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形成在党的统一领导下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国家治理体系,为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有利条件。
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是党的领导体系改革目标。根据这一目标,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报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最根本的就在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
从这个意义上讲,将党的领导体系改革放在优先位置,从而推动人大、政府、政协、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行动、增强合力,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如此,有助于发挥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体现“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的根本遵循,有助于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为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提供有力支撑。
职责明确、依法行政是政府治理体系改革目标。根据这一目标,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
党的十八来以来,在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下,我国经济呈现稳中求进、稳中向好发展态势,经济实力不断上新台阶,不仅稳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也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源和稳定器。这与我们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而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不断释放改革红利密不可分。
同样,我国经济发展也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出了新要求。这不仅意味着从实现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三个方面去要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也意味着通过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突出问题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因此,将政府治理体系改革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无疑全面对接了新时代进一步创新政府体制机制的客观要求。
总之,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可以预期,在党的全面领导下,这场深刻变革及其担负的首要任务和重点任务,将会为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提供强有力保障。(张德勇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作者: 编辑:余宽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