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代替工程建设保证金
前三季度为企业“解放”资金25.15亿元
湖北日报讯 (记者彭一苇)11月28日从省住建厅获悉,自今年1月我省开展建设工程履约保证综合保险(以下简称“建工保证险”)试点以来,已取得一定成效。前三季度,我省建筑业企业通过保函形式缴纳四类保证金,减少占用资金25.15亿元。
目前,工程建设领域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已全部取消。但保留的四类保证金仍会占用企业流动资金,占用金额往往能达到项目合同总额的15%以上,占用时间较长。为减轻企业流动资金压力,今年1月,省住建厅联合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履约保证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企业可以购买“建工保证险”来代替现金缴纳保证金。
“建工保证险”是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一种工程建设保证金替代机制,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与保证金、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具有同等效力。购买“建工保证险”比现金缴纳保证金低廉得多,如1000万元的工程项目,只需购买几万元的保险,而现金缴纳保证金往往要占用项目合同总额的15%以上。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我省建筑业企业通过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分别减少占用资金2.48亿元、18.72亿元、3.2亿元、0.75亿元。
(作者: 编辑: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