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廖志慧)人要漂亮,要睡好“美容觉”;耕地、草地、河湖等自然生物要美丽,也要休养生息。2月26日,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正式出台《湖北省耕地草地河湖休养生息实施方案 (2016-2030年)》,到2030年,湖北要基本建成空间布局合理、经济生态高效、城乡环境宜居、资源节约利用、绿色生活普及、生态制度健全的“美丽中国省级示范区”。
耕地休养生息,主要包括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高标准农田建设、轮作休耕试点、推进退耕还林还草、耕地污染防控治理等。该方案提出,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7288万亩,耕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到2030年,在全省范围内针对不同区域建立合理的轮作休耕制度。退耕还林还草面积达到400万亩,森林覆盖率增加1个百分点。
河湖休养生息,包括河湖水污染防控、重点河湖治理与修复、保障河湖生态用水、保护和合理退还河湖生态空间、保护和合理利用河湖水生生物资源等。方案提出,归还被挤占的河湖生态空间,逐步减少“人水争地”现象,构建健康的河湖生态系统。
草地休养生息有大动作。该方案中,除增加生态脆弱区草地植被、提升品质、以草定畜等措施外,还将推行草地确权承包制度。到2030年完成全省所有草地的确权承包工作。
集中资金办大事。我省将发改、财政、国土、水利、农业、环保等部门原来分散使用的项目资金统筹整合,集中使用,解决关键问题。同时,通过政府投入引导,让利社会资本,聚集社会投资建设,配套支撑资金,完善鼓励政策,实施以奖代补、贴息等多种方式,拓宽资金多元化渠道,吸引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耕地河湖草地生态保护。
绿色湖北,让大自然休养生息
耕地休耕,增植草地、河湖休养……最新出台的《湖北省耕地草地河湖休养生息实施方案 (2016-2030年)》,描绘了未来十几年我省的绿色发展蓝图。
耕地 开展阶段性休耕试点
方案提出,我省将通过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休耕、轮作等措施,为耕地“解乏”。2020年前,我省将开展一系列休耕试点。
在宜昌、十堰、咸宁、恩施等四个市州辖区内的石漠化重点县(市、区)中,各选择一个县(市、区),开展耕地阶段性休耕试点。
对纳入《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三五”专项建设方案》的10个项目县(市、区)、30个革命老区县(市、区)以及丹江口库区水源区的10个县(市、区)各选择一个县(市、区),有计划地开展耕地季节性休耕试点。
在1+8城市圈的各市中,各选择一个县(市、区),调整种植制度,开展新型轮作模式下的品种选育搭配、栽培技术完善、结构模式优化等试点,减轻耕地负荷。
在江汉平原、鄂东沿江平原、鄂中丘陵、鄂北岗地(中国有机谷——南漳、保康、谷城、老河口),开展粮经饲统筹,调整种植结构,推行再生稻、稻渔共作、油(肥)-稻-再、小麦-玉米、马铃薯-玉米、水稻-蔬菜等多种轮作模式,发展绿肥、豆类等养地作物,开展轮作制度改革试点。
2020年后,在总结轮作休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各区域耕地利用情况,在全省逐步推行土地轮作休耕。至2030年,在全省范围内针对不同区域建立合理的轮作休耕制度。
河湖 让鱼儿有个安宁的家
河湖休养方面,主要是保护和修复河湖的生态系统功能,实现水生态空间不减少、生态用水得到保障,水质能够维系良好的状况,生物多样性能够得到保护。
我省将以宜昌市为试点,推进长江干流河段总磷污染防治。方案提出,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岸线1公里内新建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项目,严控在长江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强化对长江、汉江及其主要支流沿岸排污口的整治,依法取缔非法排污口。
同时,以丹江口库区、府河、漳河流域、梁子湖流域、洞庭湖区(湖北)、三峡库区、四湖流域为重点,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
以汉江流域为重点,着力推进汉江沿线主要湿地建设及城市岸线生态防护工程建设,同时开展劣V类水体治理,加强汉江中下游流域水体沿岸的生活源污染治理,完善污水处理设施,优化排水体制,增加河道流量。
此外,对网湖、童家湖、野猪湖、赤东湖、大冶湖等典型湖泊开展综合试点治理,统筹实施江汉平原湖泊湿地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在洪湖、长湖、梁子湖、斧头湖、汈汊湖五大湖泊的46个圩垸实施永久退垸(田、渔)还湖;在洪湖湿地、沉湖湿地、大九湖和龙感湖、丹江口水库湿地、网湖湿地、向阳湖湿地退耕还湿。
对全省79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将实行全面禁捕。重点保护我省长江江豚、中华鲟、大鲵、橄榄蛏蚌等重要珍稀水生生物及其生境,以及武昌鱼、黄颡鱼、中华倒刺鲃、翘嘴鲌、泥鳅、乌鳢、黄鳝、鳜、短颌鲚、绢丝丽蚌、中华鳖、细鳞鲴、多鳞白甲鱼和“四大家鱼”等主要水产品种。
草地 2030年完成确权承包
生态脆弱区草地植被将“植密”。轻、中度石漠化地区,选择苇状羊茅、鸭茅、白三叶、胡枝子、多花木蓝等抗逆性强的牧草,采用“灌草结合”的种植模式。重度石漠化地区实施禁牧封育,采用“见缝插针”方式补播多花木蓝、胡枝子等灌草。严重水土流失和沙化退化地区,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扩大林草等生态用地。
同时,推行闲置田(地)的粮-草-畜生产模式、荒坡(地)的林-草-畜生产模式,果园(荒山)的果-草-畜生产模式,湖泊和水库塘坡地的鱼-草-畜生产模式。到2030年,人工种草145万亩,基本实现草食畜牧业发展与饲草供应、自然资源禀赋相匹配。
到2020年完成全省草地资源的清查工作。草地承包采取政府主导、坚持“稳定为主、长久不变”和“责权清晰、依法有序”的原则,扎实稳妥推进承包确权,实现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到2020年,完成1到2个地市州草地确权承包制度的试点工作,到2030年完成全省所有草地的确权承包工作。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廖志慧
(作者: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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