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谭家贵 詹国维)“没想到拖了一年多的工资在一两天内就解决了,太感谢了!”4月10日,原告王某为秭归县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的高效点赞。
2018年7月,王某随陈某在工地做小工,后经结算,陈某应支付王某工资11340元,陈某给王某出具了两张条据,约定2019年5月给付,但王某多次索要未果,遂于2020年4月2日将其诉至秭归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在4月8日拿到案件卷宗后,便电话联系了被告陈某,并于次日在联棚高速路口处向其送达了应诉材料。为了方便当事人,减轻双方的诉累,更快更好地保障农民工及时追讨工资的合法权益,法官在征求了双方意见后,即在高速路口主持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分期给付协议。4月10日,陈某支付了第一期工资。
疫情形势持续向好,各行各业相继复工复产,秭归县人民法院也“不甘落后”,采取电话、网络等非接触方式,有序开展审判执行工作。1月以来,该院共结案198件,其中巡回审判15件,网络开庭12件,多数案件采取简易程序办理,尽快使当事人权益得以兑现。
“解封不等于解防,秭归法院将在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充分履职尽责,依法及时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秭归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陈发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