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与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签订《共抓长江大保护协作配合框架协议》。通讯员供图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徐波、王伊)8月27日,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在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设立的“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检察官办公室”揭牌成立。双方签订《共抓长江大保护协作配合框架协议》,形成以案件对接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党建共建机制等为平台的全方位合作关系,着力构建一站式、全要素、全方位的警检协作新模式。
从2020年8月1日起,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办理的宜昌市辖区内刑事案件的检察、审判职能由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整至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检察院、葛洲坝人民法院。宜昌分局、葛洲坝人民检察院迅速落实上级关于检察管辖调整的工作部署,加快全面对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双方主要领导、业务部门高频次召开联席、对接会,既着眼长远谋划,又解决实际问题。在充分调研,吸收原有警检合作经验的基础上,双方明确了以“信息共享、活动共抓、工作共促、效果共赢”为目标,以案件对接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党建共建机制等为平台的合作机制,探索建立长江大保护司法协作配合新模式。
检察管辖调整以来,立足《共抓长江大保护协作配合框架协议》,宜昌分局同葛洲坝人民检察院加强分类梳理和法律适用研究,会同长江宜昌段沿江各地政法委、地方公安、行政主管部门、基层组织负责人召开联席座谈会,入户走访,搜集当地村民、干部意见和建议,了解执法效果,宣讲法律政策,广泛争取理解支持,努力探索以更优化的社会治理格局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更有力地支持配合长江大保护工作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