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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标准地”改革:交地即发证 拿地即开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0日13:00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见习记者梁宵 通讯员李长进)1月19日,宜昌市“标准地”出让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城区举行,发布了宜昌“标准地”推进工作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标准地”,是指在完成区域评估的基础上,带着建设规划、能耗、环境、投资强度、亩产税收等一系列标准进行出让的建设用地。企业拿地后完成告知承诺即可开工,建成投产后按照法定条件和既定标准进行验收。

“标准地”出让是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节约集约用地而出台的一项创新举措。自2018年开始,宜昌市启动“标准地”出让改革,针对各类产业园区内的工业用地,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标准地”出让改革;2019年11月,湖北省政府决定在全省推广;2020年5月,宜昌市出台实施方案。经过近三年的探索和实践,现已形成了事先作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的工作体系。

2020年,宜昌市出让工业“标准地”21宗1248.37亩,宗数和面积分别占各类产业园区内新增工业用地出让的18.92%和20.15%,“标准地”出让规模迅速提升,改革成效初显。

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了“最多跑一次”,缩短企业办证、审批时间;通过事前定标准,将多项指标列入土地出让条件,有效避免土地闲置、低效,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通过土地要素的市场化配置,真正实现了企业用地从“找市长”到“找市场”转变,优化了营商环境。同时,各相关部门对企业严把信誉关、验收关、登记关,打造“全覆盖、全过程、全链条”的监管体系。

2021年,宜昌市将在各类产业园区内,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进一步优化“拿地即可开工”政策,推广“交地即发证”改革措施,提高效率、压缩审批时限;进一步强化各方责任落实,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确保“标准地”出让制度真正落实落地,解决企业关心的实质性政策问题,确保企业享受到改革红利;进一步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从保障用地指标、优化招商条件、创新供地方式、保障供地机制、优化供地服务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服务宜昌的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周晓燕(二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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