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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社保代理要不得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1日18:54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张顺强)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者就业方式更加灵活,企业用工方式更加多元,人力资源服务日益被市场所运用。在宜昌,社会保险代理(以下简称社保代理)是目前较为常见的一种人力资源服务。社保代理是指用人单位委托人力资源公司代为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事务,缴费之后发生的社保争议及诉讼则由用人单位承担。此时,人力资源公司代办的社会保险缴费事务,其缴费主体为用人单位而非人力资源公司。

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人力资源公司以本公司名义,为其所代理的用人单位劳动者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主体为人力资源公司,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工资发放的主体却是用人单位。这种情形下,劳动者并未向人力资源公司提供劳动,人力资源公司亦未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更没有对劳动者进行用工管理,其与劳动者之间并无劳动关系,实际上造成了虚构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而参加社保,逃避了用人单位的强制缴费义务,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也因此面临着较大的风险,比如一旦发生工伤赔付事件,由于用人主体与缴费主体的不一致,工伤保险基金不承担工伤给付义务,用人单位就要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将于2022年3月18日起施行,其中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为职工规范参保是用人单位不可推卸的责任,虽然社保代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用工管理效率,但违规社保代理要不得,请谨慎对待,唯有合法合规才能行稳致远。

【责任编辑:曹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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