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第三届劳动关系十佳和谐企业评选
暨第二届“最美农民工”
选树活动开始啦!
为努力构建高质量的和谐劳动关系,打造劳动者与企业共进共荣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典型,挖掘选树近年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全市“六城五中心”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工典型,营造社会各界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我们诚挚邀请各企业、单位、协会等积极参与评选!
评选对象及标准
01 劳动关系十佳和谐企业
本市地域范围内大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并取得突出成效的各类企业,优先选取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在我市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
02 最美农民工
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以高度的主人翁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奋发进取,出色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年龄在 16—60 周岁,户籍在农村(不包括户籍在农村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进城务工或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三年以上,并具备品德高尚之美、敬业奉献之美、创新创造之美、工匠精神之美、诚实守信之美条件之一者。
评选名额
01 劳动关系十佳和谐企业
此次共评选10家“劳动关系十佳和谐企业”、10家“劳动关系和谐提名企业”,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推荐辖区内的企业参评,其中,西陵区、伍家岗区、猇亭区、点军区、高新区、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和夷陵区不少于5家,其他县市不少于3家,已被授予宜昌市十佳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不再参评。
02 最美农民工
第二届“最美农民工”、“最美农民工提名人选”全部从一线农民工中选树产生,计划各选树10人。已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农民工、宜昌市首届“最美农民工”或“荆楚楷模”“宜昌楷模”的不纳入选树范围。
奖励政策
1.第三届“劳动关系十佳和谐企业”将获得10万元的扶持资金,在招投标、投融资、政策扶持等方面享受国家、省市优惠政策。
2.第二届最美“农民工”及提名人选给予送温暖慰问,并纳入一线职工疗休养范围。
同时,第二届最美“农民工”将优先纳入上级的优秀农民工评选表彰推荐对象。
咨询电话:6056767,6756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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