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皮雪静 通讯员肖长安 赵苏元 郑爱妮)4月24日,记者从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今年一季度,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20.61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16.08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556笔、16.32亿元,与去年同比分别增长12.53%、47.26%、91.80%、106.83%,支持职工购房面积416954.97平方米,同比增长89.5%;个贷率为80.71%,同比增长16.39%,有效满足了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为宜昌经济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今年以来,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紧紧围绕“两个走在前列”和“进入全国50强”的目标定位,牢固树立“开局即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强烈意识,多措并举推进公积金扩面建制、规范资金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扎实推进一季度各项业务工作稳健运行,圆满实现“开门红”。
扎实推进归集扩面。推动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学习贯彻住房公积金制度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主题,由宜昌公积金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熊相军现场宣讲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助力企业发展、人才安居、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凝聚齐抓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的思想共识。目前,已有枝江市、猇亭区、伍家岗区等7个县市区开展专题学习。全面启动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抽取250家社保人数50人以上但建立公积金制度不理想的企业进行执法监督,督导企业按期依法为全体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召开合作银行座谈会,完善合作银行考核办法,增加归集扩面指标考核权重,推动合作银行加大协抓归集扩面的工作力度。
及时调整惠民政策。落实宜昌市委、市政府人口集聚战略,实施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上浮至1.4倍;调整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不再将购房人宜昌区域内农村宅基地上的住房纳入房屋套数认定范围,让在农村有房的进城新市民拥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格;调整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范围,以借款人公积金实际缴存地贷款次数为认定标准,有效保障人口迁徙、人才流动过程中缴存职工的住房贷款需求;新增灵活就业人员购买商品房期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模式,灵活就业人员购买期房无法提供保证人时,可通过担保模式申请贷款,无须提供保证人。
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增加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担保模式,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第三方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申请到公积金贷款,无需再提供保证人,在防范贷款风险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灵活就业人员贷款门槛。优化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将 “不动产权证书过户至借款人名下后放款”调整为“过户前由第三方担保公司担保后即可放款”,破解了房屋出售方“要求付款后过户”、中心“过户后放款”互为前置条件的难题,为激活二手房交易市场提供了支持。贯彻省委有关精神,深入推进宜荆荆都市圈公积金互认互贷。打破都市圈缴存职工贷款户籍地限制,无宜昌户籍的都市圈缴存职工在宜购房的,享受与宜昌缴存职工同等的公积金贷款权益。2023年一季度,受理荆州、荆门、恩施等地缴存职工在宜公积金贷款业务543.6万元,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贷款业务73.12万元。深入开展服务窗口“月度标兵、季度先锋、年度楷模”评比活动,通过月绩效考核拉开收入差距奖优罚劣,激发职工干事创业、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