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乔丽娟、姜雨丽)“听说了太多工程落空、保证金打水漂的事,没想到长阳法院这么快就帮我把钱全部要回来了!”近日,一名诉讼当事人在办理领款手续后对法官感激地说。
去年6月,原告五峰某劳务服务部与被告贵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签订了木工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原告承包被告位于长阳县某生态旅游岛一期木工劳务,并向被告支付了履约保证金10万元,后因被告原因工程至今未动工,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返还保证金,被告各种拖延拒不支付,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
今年3月,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涉案公司都是企业,长阳县法院对双方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实质性评估,同时不放过任何一个有利于调解的机会,坚持“多打一次电话、多做一次沟通”,高效办理涉企案件。
为兼顾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往来诉讼不便的现实情况,承办法官采用线上调解方式审理该案,并提出“合同换保证金”的方案,由法院全程监督原被告双方归还合同原件及承诺书、履行支付保证金的义务,进一步打消双方的顾虑,避免后续出现执行难的问题,让双方都能从诉讼中抽身,尽快回归到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
4月16日,被告贵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10万元保证金一次性打款至法院账户,原告已于近日办理领款手续领取完毕。从立案到结案仅20余天,此案高效办结实现双赢。
近年来,长阳县法院充分发挥能动司法理念,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高效办理涉企案件,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坚持依法审判与解忧纾困同步同向,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全力以赴护航企业发展。